問題詳情

35. 在我國特殊教育相關法規中,關於身心障礙學生家長的權利何者為錯?
(A) 每位身心障礙學生家長皆能成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
(B)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能參與擬定其孩子的個別化教育計畫。
(C)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對其子女的教育權利擁有申訴權。
(D) 以上皆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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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Dietary Z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 ★★...

【用戶】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 第46條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服務。前項所定支持服務,其經費及資源由各級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