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地方制度法賦予下列那些地方自治團體有一定程度行政罰之裁罰權?
(A)臺北市、臺中市、板橋區
(B)臺灣省、嘉義市、鳳山區
(C)新北市、澎湖縣、屏東市
(D)高雄市、連江縣、基隆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4897
統計:A(43),B(4),C(116),D(102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台灣有哪些直轄市 市 縣轄市、住民自治、行政罰的種類

用户評論

~QQ要上榜~】評論

請參地制法§26:直轄市、縣( 市 ↓下面3個) 有裁罰權~~ 故(D) 省轄市現剩下: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

Lin Shara】評論

只有直轄市&縣市有裁罰權基隆、新竹、嘉義省轄市=縣市

cathymantw】評論

省轄市=縣市     基隆市    新竹市 嘉義市縣轄市  竹北市 苗栗市.頭份市彰化市.員林市南投市                 斗六市   太保市.朴子市 屏東市 宜蘭市 花蓮市                 臺東市馬公市

加油paicx一定要考上。】評論

連江縣是????

學習,才有選擇權】評論

鄉鎮市=縣轄市=屏東市,鄉鎮市沒有罰則,(c)錯連江縣,是縣參自維基百科 行政區劃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8%A3%E8%BD%84%E5%B8%82第 26 條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 (市) 稱縣 (市) 規章,在鄉 (鎮、市) 稱鄉 (鎮、市) 規約。直轄市法規、縣 (市) 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