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以下何種情形說明幼稚園園長之資格?
(A)需具教保員或教師資格,並擔任教師五年以上還要園長專業訓練及格
(B)在幼稚園教學超過十年以上,並且已經與所有的老師合作過
(C)具備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書的教師,並且有兩年以上之幼教工作經驗
(D)擅長處理行政事務的老師。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7258
統計:A(1597),B(10),C(797),D(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幼兒園之員額編制、教保員筆記、幼兒園人事規章2

用户評論

Chellé Shen】評論

根據民國100年6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民國1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和此題目的時間有六年之久,當時的法令(正確答案)和現今的時空背景已大不相同,可以請求大人刪掉這類題目嗎?

黃意晴】評論

 以現行法令園長必須同時具備三要件: 1.具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資格.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1.以下何種情形說明幼稚園園長之資格?(A)在幼稚園教學超過五年以上(B)在幼稚園教學超過十年以上,並且已經與所有的老師合作過(C)具備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書的教師,並且有兩年以上之幼教工作經驗(D)擅長處理行政事務的老師。修改成為31.以下何種情形說明幼稚園園長之資格?(A)需具教保員或教師資格,並擔任教師五年以上還要園長專業訓練及格(B)在幼稚園教學超過十年以上,並且已經與所有的老師合作過(C)具備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書的教師,並且有兩年以上之幼教工作經驗(D)擅長處理行政事務的老師。

】評論

名  稱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