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金榜題名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一)依民事訴訟法§470Ⅱ規定:「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下列各款事項: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二、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三、依第四百六十九條之一規定提起上訴者,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可知(A)之論述係屬正確。(二)依民事訴訟法§467規定:「上訴第三審法院,非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可知(B)之論述係屬正確。(三)依民事訴訟法§468-1Ⅰ規定:「以前條所列各款外之事由提起第三審上訴者,須經第三審法院之許可。」可知(C)之論述「一律須經第三審法院的許可」係屬錯誤,為本題選項。(四)依民事訴訟...
【用戶】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以§469以外的事由提起上訴者,才需要經過第三審法院許可。且前項許可以從事法律續造、裁判一致性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為限。§469 (當然違背法令之情形)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為違背法令:一、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者。三、法院於權限之有無辨別不當或違背專屬管轄之規定者。四、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者。五、違背言詞辯論公開之規定者。六、判決不備理由或理由矛盾者。
【用戶】屋哩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第 469-1 條(上訴許可制)Ⅰ以前條所列各款外之事由提起第三審上訴者,須經第三審法院之許可。(C)Ⅱ前項許可,以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者為限。第 469 條(當然違背法令之事由)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為違背法令:一、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者。三、法院於權限之有無辨別不當或違背專屬管轄之規定者。四、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者。五、違背言詞辯論公開之規定者。六、判決不備理由或理由矛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