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評論
藥師法 第17條 藥師調劑,應按照處方,不得錯誤,如藥品未備或缺乏時,應通知原處方醫師,請其更換,不得任意省略或代以他藥。藥師法施行細則 第14條本法第十七條所稱他藥,指不同成分、含量、劑量或劑型之藥品而言。
【禰豆子】評論
藥師法 第 17 條藥師調劑,應按照處方,...
【阿拉伯公主】評論
藥師法 第 17 條 藥師調劑,應按照處★,...
【加賴叫過去】評論
法規都訂得比較嚴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