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離職公務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者(即俗稱旋轉門條款),所受處罰之刑度為何?
(A)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B)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C)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D)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7101
統計:A(7),B(275),C(25),D(5),E(0)

用户評論

【用戶】Irene Hsu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第22條之1(違反兼職之懲處)

【用戶】Ellen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22-1 條 離職公務員違反本法第十四條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第 14-1 條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用戶】Jamie Lee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2年 100萬

【用戶】Irene Hsu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22條之1(違反兼職之懲處)

【用戶】Ellen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22-1 條 離職公務員違反本法第十四條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第 14-1 條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用戶】Jamie Lee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2年 100萬

【用戶】Irene Hsu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22條之1(違反兼職之懲處)

【用戶】Ellen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22-1 條 離職公務員違反本法第十四條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第 14-1 條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