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評論
社會救助法第13條, 每年應辦理中低收入戶調查,且中低收入戶每年都要以「綜所稅清單」辦理方符合資格。
【tamama5566】評論
(D)撤回和撤銷不同;當事人申請到一半撤回,但機關已經完成作業核定者,就形成行政程序法§114Ⅰ第一款得補正事項之一,「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甲跑掉了,等於沒有申請),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形成程序瑕疵,或者說只是程序瑕疵,不補正者、補正失敗者得撤銷,非無效。
【陳浩】評論
(C) 假如在3年內 甲某天買了威力彩 獨得24億 應該就已經不需要再申請補助 此時還是可以審查他符不符合資格吧 否則又可以再領補助 這樣就太爽了 這是我得想法 如有錯誤請見諒題外 我也好想當新聞中 中頭獎的公務員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