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amama5566】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非一般處分?(A)都市計畫之變更(B)公物之設定(C)紅綠燈交通號誌(D)委託某一民間團體行使公權力之公告

【評論內容】

「公告」不一定都是法規命令(37那題在考法規命令的變體?)也有可能只是某事的觀念通知(事實行為)吧?但是這題我不敢確定

【評論主題】9 有關行政訴訟上和解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須當事人就訴訟標的具有處分權(B)不違反公益者,行政法院得試行和解(C)行政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D)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不得為之

【評論內容】

我想問:

「行政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

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亦同。」

這三個裡面,受命法官和受託法官很容易查,很容易理解

但「行政法院」是指審判長嗎?

若問題太蠢請多包涵哩~

【評論主題】9 有關行政訴訟上和解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須當事人就訴訟標的具有處分權(B)不違反公益者,行政法院得試行和解(C)行政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D)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不得為之

【評論內容】

我想問:

「行政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

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亦同。」

這三個裡面,受命法官和受託法官很容易查,很容易理解

但「行政法院」是指審判長嗎?

若問題太蠢請多包涵哩~

【評論主題】48 下列何者非屬國家賠償法上所稱之公務員?(A)考選部薦任科長 (B)臺北市市長(C)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列車長 (D)受政府委託經營市立運動中心之民間業者員工

【評論內容】

47 下列何者非屬國家賠償法上所規定之公務員? (A)法官(B)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私人 (C)行政助手(D)在行政機關擔任運送公文工作之替代役男 

答案為(C)

替代役男算國賠法上之公務員讓我很意外,有什麼根據嗎

【評論主題】10 有關行政罰之時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行政罰裁處權時效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亦自行為終了時起算(B)行政罰裁處權時效因天災、事變或依法律規定不能開始或進行

【評論內容】

(D)選項,簡單來說就是

它不會像公法上請求權

因(行政處分)中斷後,而重行起算五年  →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只要停止前後,已經經過的時間,加起來超過三年就消滅

不知道這樣說對不對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者不屬於得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之事由?(A)判決違背判例 (B)判決違背專屬管轄之規定(C)判決理由互相矛盾 (D)對原判決事實之認定有爭議

【評論內容】

那答案 (D)對原判決事實之認定有爭議

當事人該怎麼救濟呢?

再審是嗎

【評論主題】21 有關訴願當事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清算終結前之法人,仍有訴願當事人能力(B)公司在未完成設立登記前,得以籌備處名義提起訴願(C)地方自治團體亦得為訴願人(D)同一公法人所屬之機關受另一機

【評論內容】

因為我也有類似的印象但很模糊,剛剛查了一下

同一公法人底下機關可不可以裁罰另一機關,

有肯定說、否定說、折衷說

但目前實務好像是採肯定說?

有一年這題申論熱考了一波的樣子

不知有沒有能人來解說一番,我也看得霧莎莎

【評論主題】9 關於法規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須法律之明確授權 (B)其效力限於拘束機關內部(C)其名稱得為細則 (D)機關訂定後應送立法院審查

【評論內容】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每一個法規命令豈不都是相對法律保留?書上所講的規定技術性細節性事項的概括授權法規命令如何可能?還是說這裡的「具體明確」所指涉不同,疑惑

【評論主題】5 於撤銷訴願,事實關係已臻明確,應另為處分時,且又未涉及專屬管轄,訴願管轄機關應作出何種訴願決定,對訴願人權益保護最周?(A)由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另為處分 (B)撤銷原處分,並發回原處分機關另為處

【評論內容】

腦袋突然有點打結,(A)由「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另為處分

不就等於(D)「訴願管轄機關」自為決定嗎?

※喔,我瞭解了,兩者並不相同

【評論主題】9 有關行政訴訟上和解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須當事人就訴訟標的具有處分權(B)不違反公益者,行政法院得試行和解(C)行政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D)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不得為之

【評論內容】

我想問:

「行政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

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亦同。」

這三個裡面,受命法官和受託法官很容易查,很容易理解

但「行政法院」是指審判長嗎?

若問題太蠢請多包涵哩~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種公法訴訟不是由行政法院審理?(A)行政處分撤銷之訴 (B)課予義務之訴(C)行政處分無效確認之訴 (D)公職人員選舉之當選無效之訴

【評論內容】

像這種題目只能硬背嗎?不曉得為何單單把它們放到民事訴訟,而不像其他選舉爭議給行政法院管,有高手知道原因或理由嗎 求解

【評論主題】4 下列關於行政罰法之裁罰性不利處分的敘述,何者錯誤?(A)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者,均屬行政罰(B)醫師法第 8 條之 1 第 1 項第 3 款規定,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

【評論內容】

我覺得可以反面來想,行政罰有三年經過的期限,

也就是說,如果它是行政罰的話,

難道三年經過後,我就不可以叫你拆違建了嗎?

當然有些題目不適合這樣解,只是提供點想法^^

【評論主題】40 下列何種情形,訴願機關應作成不受理之決定?(A)對於申請政府資訊公開被駁回之決定不服,而提起訴願者(B)對於命拆除違章建築之處分不服提起訴願,訴願程序中房屋已被拆除者(C)對於住家前面劃設臨時停

【評論內容】

(C)不是屬於「反射利益」嗎,然後沒有訴之利益?(只能請願和陳情)

還是有可能是「法律上利益」or「主觀公權利」?

【評論主題】15 甲向市政府提出低收入戶生活扶助申請案,經審查後,准予核發每月之生活扶助費及津貼;屆滿 3 年後,應再次提出申請,重新審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該核定係屬須相對人協力之行政處分(B)該核定中所

【評論內容】

(C)我不太確定,不過應該是在這三年期間,如果有發現當時他申請所用的文件或行為是變造或違法的時候,還是可以把它撤銷的意思。

【評論主題】15 甲向市政府提出低收入戶生活扶助申請案,經審查後,准予核發每月之生活扶助費及津貼;屆滿 3 年後,應再次提出申請,重新審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該核定係屬須相對人協力之行政處分(B)該核定中所

【評論內容】(D)撤回和撤銷不同;當事人申請到一半撤回,但機關已經完成作業核定者,就形成行政程序法§114Ⅰ第一款得補正事項之一,「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甲跑掉了,等於沒有申請),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形成程序瑕疵,或者說只是程序瑕疵,不補正者、補正失敗者得撤銷,非無效。

【評論主題】6 就讀軍校之學生入學時簽訂各項約定之性質,與下列何者相同?(A)民眾進入博物館參觀,購買入場券(B)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醫療機構間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C)公有市場攤位出租之契約

【評論內容】

25 行政機關委託私人經營管理不善之公立醫院,並簽訂行政契約,締約過程中並無下列何種法律之適用或準用?

(A)民法

(B)行政程序法

(C)行政罰法

(D)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答案是(C)很明顯,但重點是題幹,為什麼這裡簽的就是行政契約?

是有本質上的不同嗎?還是決定行政契約或私法契約看得是契約上實際內容?

【評論主題】27 下列關於行政罰責任條件之敘述,何者正確?(A)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皆得處罰(B)以處罰故意為原則,若法律有明文規定才處罰過失(C)行為人違反行政法上禁止規定,即推定為過失(D)僅處罰故意,不處罰

【評論內容】

(C)可參考釋字275

不過很奇怪,(C)看起來答案是對的?望高手解答(→好像是演進到現在的行政罰法,不採部分推定過失的樣子?)

解釋文:

  人民違反法律上之義務而應受行政罰之行為,法律無特別規定時,雖不以出於故意為必要,仍須以過失為其責任條件。但應受行政罰之行為,僅須違反禁止規定或作為義務,而不以發生損害或危險為其要件者,推定為有過失,於行為人不能舉證證明自己無過失時,即應受處罰。行政法院六十二年度判字第三0號判例謂:「行政罰不以故意或過失為責任條件」,及同年度判字第三五0號判例謂:「行政犯行為之成立,不以故意為要件,其所以導致偽報貨物品質價值之等級原因為何,應可不問」,其與上開意旨不符部分,與憲法保障...

【評論主題】16 A 經營一日租型旅館,經主管機關稽查認定消防設施不合格,遂命 A 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予以「斷水斷電」之措施。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斷水斷電」措施之行政執行手段,應以作成「停止營業」

【評論內容】

這裡的「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斷水斷電」

比較像是進入到預為告誡了,

前面應該還有間接強制(怠金、連續處怠金),

再前面還有行為義務而不為,

這行為義務而不為就是不「停止營業」、不「停止使用」(←業者不甩行政罰)

****************************

不然有可能消防設施不合格,就直接行政執行

還因為情況急迫,直接跳到直接強制嗎?

這樣直接斷水斷電,會不會違反比例原則了呢?

我猜啦(純推論)

【評論主題】39 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應為甲,處分書卻誤載為乙,乙據以提起訴願時,依法應為下列何種訴願決定?(A)不受理決定(B)撤銷原處分(C)撤銷原處分並另為處分(D)情況決定

【評論內容】

也提供我的看法~

不可選(C)的原因就在於,這本來就不關乙的事,乙提訴願的目的應該只在於更正或撤銷原處分

不會去要求什麼另為處分吧?

所以訴願機關在該訴願自然也不應該去做多餘的事

【評論主題】22 行政機關將同一公函分別寄給甲、乙二人,公函內容為命二人立即拆除共有之某棟違章建築。公函於民國100 年 2 月 1 日寄出,並於 100 年 2 月 2 日送達甲,而於 100 年 2 月 3

【評論內容】

弱弱的想問,那對甲何時發生效力呢?是以甲本身收到為準(各自分開生效),還是以乙後收到日期為準?(畢竟行程法是說: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很容易引人誤會,是都收到才生效嗎?)

【評論主題】18 行政機關彼此間在不存在指揮監督關係之情形下,應當依職權管轄之分工、尊重他機關依法所作成之行政處分。此為行政處分之:(A)執行力 (B)構成要件效力 (C)存續力 (D)確認力

【評論內容】

我原本也會選(D),文字玩味了很久才發現(B)、(D)差異處,一些老師或見解的說法幾乎把兩者混同起來了,造成你判斷上先入為主的錯誤。其實細看文字就會發現差異啦。(「法律有特別規定為限」我覺得倒是其次)

【評論主題】9 教育部將權限委託私立東海大學辦理時,無須符合下列何種要件?(A)應依法規為之 (B)得將權限完全委託(C)應將委託事項公告之 (D)應將委託事項刊登政府公報

【評論內容】

「權限委託」不是向不相隸屬的行政機關嗎?題目是「私立」東海大學,要的話也是行政委託吧?題目沒有出得怪怪的嗎......

還是我理解有錯誤

【評論主題】8 菸害防制法第14 條規定,不得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違反者,依據同法第30 條,處新臺幣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若發現並證實有相關違法情事時,下列相關處理方式何者錯誤?(A

【評論內容】

網路上找到的,供參考

1.

https://www.moi.gov.tw/dcse/dcse_share/share_detail.aspx?sn=28&classsn=116&pages=8

2.

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id=Z00000%2C%E6%B3%95%E5%BE%8B%2C0940044078%2C20051130&type=e

【評論主題】8 菸害防制法第14 條規定,不得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違反者,依據同法第30 條,處新臺幣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若發現並證實有相關違法情事時,下列相關處理方式何者錯誤?(A

【評論內容】

看了這麼多不同解釋,還是覺得(B)有問題,我也來提供下「不同」看法好了(不保證正確)

因為菸害防制法是訂出1000~3000的罰鍰,有訂出下限

行政罰法§19講的是0~3000

所以(B)選項的確無(免予/不予)處罰的裁量權?

抱歉,後來發現這說法實在很瞎,但有人回文,這則留言還是保留哦

讀法科好容易令人鑽牛角尖啊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非一般處分?(A)都市計畫之變更(B)公物之設定(C)紅綠燈交通號誌(D)委託某一民間團體行使公權力之公告

【評論內容】

「公告」不一定都是法規命令(37那題在考法規命令的變體?)也有可能只是某事的觀念通知(事實行為)吧?但是這題我不敢確定

【評論主題】25.下列何者不屬於訴願先行程序?(A)集會遊行法之申復(B)稅捐稽徵法之復查(C)商標法之異議(D)政府採購法之異議

【評論內容】

我想問「訴願先行程序」誕生的目的究竟是為了什麼?

比如說,是因為覺得「量太多」還是因屬「芝麻蒜皮小事」的關係嗎

所以多設一道關卡來過濾,或節省訴願資源?

還是因為「謹慎」起見

被噓了,我是很認真的想問問題 QQ

【評論主題】二、為防範放射性污染建築物事件之發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在我國的游離輻射防護管理體系中採取何種防範措施,請說明之。(10 分)

【評論內容】

我想得比較簡單,會不會是出題老師故意考這題,來彰顯立法者對人民救濟權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