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有關訴願當事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清算終結前之法人,仍有訴願當事人能力
(B)公司在未完成設立登記前,得以籌備處名義提起訴願
(C)地方自治團體亦得為訴願人
(D)同一公法人所屬之機關受另一機關之裁罰處分時,不得提起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4741
統計:A(29),B(484),C(65),D(1601),E(0)

用户評論

彭凱文(錄取107年初考一】評論

(A)訴願法§18:「自然人、法人、非法人之團體或其他受行政處分之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得提起訴願。」訴願法§19:「能獨立以法律行為負義務者,有訴願能力。」民法§40第2項:「法人至清算終結止,在清算之必要範圍內,視為存續。」此即為法人存續之擬制。既然存續,自然就仍有法人之權利義務,也有訴願當事人能力,故(A)正確。(B)公司還沒成立之前,不能算是法人,而是「非法人團體」,仍然可適用訴願法§18之規定。又,根據訴願法§20第2項:「地方自治團體、法人、非法人之團體應由其代表人或管理人為訴願行為。」公司未完成設立登記前之籌備處可適用上開規定,故(B)正確。(C)訴願法§1第2項:「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評論

關於D,總結來說,同一公法人的A機關可對B機關課行政罰,而B機關也能對A機關提訴願囉?是這樣嗎?

tamama5566】評論

因為我也有類似的印象但很模糊,剛剛查了一下同一公法人底下機關可不可以裁罰另一機關,有肯定說、否定說、折衷說但目前實務好像是採肯定說?有一年這題申論熱考了一波的樣子不知有沒有能人來解說一番,我也看得霧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