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Police 上榜】評論
申請獲准,第一階已獲准,第二階補助簽訂貸款合約故第二階為私法契約
【嘴強王者】評論
回11f`,選項中,達成協議,行政處分是單方性,行政機關片面做成決定,有誤請指教喔
【國家、正義、榮譽】評論
行政契約或私法契約之認定標準,有契約標的說、契約目的說,契約標的說係指契約約定內容所產生法律關係為公法或私法關係;契約目的說係指契約約定內容所欲追求之目的或整體性質為公法或私法關係。若僅以契約標的為標準可能過於狹隘,如契約標的為金錢給付則有可能涉及公法或私法,故應以契約目的為輔助判斷之。通說以契約標的為主契約目的為輔,至於如何以契約標的或目的具有公法法律關係,可參考釋字第533號解釋吳庚大法官協同意見書:行政機關本應作成行政處分,而以契約代替;約定之內容係行政機關負有作成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之義務者;約定內容涉及人民公法上權益或義務者;約定事項中列有顯然偏袒行政機關一方或使其取得較人民一方優勢之地位者。D選項:公立金融機構與申請獲准(→行政處分)中小企業創業專案補助之某甲,簽訂貸款合約(→私法契約)
【Sam Lin】評論
(A) 可否想成和解契約,以行政契約代替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