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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A 工廠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經主管機關依法命其限期改善,此一限期改善之法律性質為何?(A)行政指導(B)行政罰(C)預防性不利處分(D)行政計畫答案:C102年高考三級行政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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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改善是預防性的不利處分,非裁罰性的不利處分,故不屬於行政罰。預防性的不利處分:1.違法狀態的限期改善2.欠稅者得限制出境(一種保全措施)3有害健康物品的停止販售/回收改正4.移置車輛行為此外,補辦手續或命期限自行拆除均非行政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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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為何者不屬於行政罰法規定之行政罰? (A)限期改善 法務部95年6月20日法律決第0950012743號函查行政罰法(以下簡稱本法)所稱之「行政罰」,須具備「裁罰性」及「不利處分」之要件(本法第 2 條規定參照),而單純命違反義務人除去違法狀態或停止違法行為,因不具裁罰性,故非本法所稱之行政罰。準此,「通知限期改善」雖課予相對人一定義務而屬不利處分,但其不具裁罰性,非本法所稱之行政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