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程序法第92 條第2 項所規定之「一般處分」?
(A)警察將違規停放車輛移置到適當處所
(B)十字路口紅燈
(C)交通警察於國慶日封閉總統府周邊道路並進行交通管制
(D)將道路停車格塗銷,並改劃為紅線禁止停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267
統計:A(3605),B(198),C(155),D(17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程序法$19、行政程序法

用户評論

J-f Syu】評論

A基本上屬於行政執行的代履行(有特定相對人的行政處分)BCD都是一般處分 因為其相對人都不特定 但依情形可得特定範圍

KaiKai】評論

而且還說是有特定相對人的行政處分 根本不4再說 行政處分本來就有特定相對人 還需要多做解釋嗎

tamama5566】評論

移置違規車輛是事實行為沒錯但屬即時強制(避免犯罪危害急迫危險)、代履行、直接強制都有可能吧

JHIHZUN WU】評論

這個最佳解答我也是醉了

賈宗翰】評論

黃默夫老師的書上寫是".....看完整詳解

clownfish1912】評論

警察將違規停放車輛移置到適當處所 ->事實行為(即時強制)將違規停放車輛移置適當處所,並對駕駛人收取費用->代履行(行政處分)

A】評論

最簡單的判斷方式就是 92 條第2 項所規定之「一般處分」的相對人是雖非特定但可得確定其範圍之人,亦即不特定之人選項A 警察將違規停放車輛移置到適當處所 移誰的車子都有車牌這還不夠特定嗎 另外代履行除了可以委託第三人外,學者認為法條中自己實施也可以由行政機關執行,之後再收取代履行之費用即可

Estefania】評論

林葉《抉對選擇》(A)依學理見解此為行政執行行為之代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