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對身心障礙者之職業重建服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參考身心障礙者就業意願,由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評估身心障礙者能力與需求,而 訂定適切之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計畫
(B)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之職業重建服務,僅得由身心障礙者之監護人向各級社會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C)對身心障礙者之職業重建服務,包括對其提供創業輔導
(D)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身心障礙者提供職業重建服務,於必要時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33 條(A)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參考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意願,由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評估其能力與需求,訂定適切之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計畫,並結合相關資源,提供職業重建服務,(D)必要時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C)前項所定職業重建服務,包括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及其他職業重建服務。(B)前項所定各項職業重建服務,得由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向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