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犯嫌躲避追緝常用之技巧為何?(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93138
統計:A(81),B(130),C(292),D(420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候選人之消極資格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釋字第250號--現役軍人兼任文官

用户評論

【用戶】龜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解釋字號:釋字第 250 號解釋日期:民國 79 年 01 月 05 日解 釋 文:憲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係指正在服役之現役軍人不得同時兼任文官職務,以防止軍人干政,而維民主憲政之正常運作。現役軍人因故停役者,轉服預備役,列入後備管理,為後備軍人,如具有文官法定資格之現役軍人,因文職機關之需要,在未屆退役年齡前辦理外職停役,轉任與其專長相當之文官,既與現役軍人兼任文官之情形有別,尚難謂與憲法牴觸。惟軍人於如何必要情形下始得外職停役轉任文官,及其回役之程序,均涉及文武官員之人事制度,現行措施宜予通盤檢討,由法律直接規定,併此指明。

【用戶】Lina Rain L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現役軍人不可以後備軍 人可以轉任文官

【用戶】a29849321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 目的:防止軍人干政

【用戶】derek801204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B)後備軍人兼任文官,尚難謂與憲法牴觸(C)未屆齡退役前之軍人外職停役,轉任文官,既與現役軍人兼任文官之情形有別,尚難謂與憲法牴觸(D)為維護民主憲政之正常運作,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