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關於學生權益保護,依司法院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公立高中禁止學生成立特定社團,學生除於校內提起申訴外,不得提起任何行政爭訟
(B) 國中對學生之管教如屬輕微之干預,不構成權利之侵害
(C) 私立高中學生對於學校所為勒令退學之決定不服時,不得提起行政爭訟,應提起民事訴訟
(D) 國小教師對學生所為之教育或管理措施,影響學童身心健康,法院得全面審查合法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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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謝宗翰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大法官釋字784號:  系爭解釋所稱之處...

【用戶】點點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D錯在哪呀......(D) 國小教師對學生所為之教育或管理措施,影響學童身心健康,法院得全面審查合法性題目已經寫到影響學生身心健康了,然後法院還不能全面審查??!!J784 應該只有指[教育或管理措施] 吧......教師及學校之教育或管理措施,仍有其專業判斷餘地,法院及其他行政爭訟機關應予以較高之尊重個人看法,有誤請指正

【用戶】飛田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D選項判斷餘地之事項,法院原則上不加以審...

【用戶】Simpso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D) 國小教師對學生所為之教育或管理措施,影響學童身心健康,法院得全面審查合法性-適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