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九、根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雇主於接獲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告知懷孕後,應如何處置?(5 分)對於前項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其賸餘妊娠期間之劑量有何限制?(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49123
統計:A(41),B(76),C(703),D(13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初任人員之試用六個月、懲戒--逕送審議者

用户評論

【用戶】吳鎮宇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第20條 必要時得通知被附懲戒人到場申辯

【用戶】林冠羽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參雜一個"得" 字

【用戶】Ellen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 第 20 條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收受移送案件後,應將移送書繕本送達被付懲戒人,並命其於指定期間內提出申辯書,必要時得通知被付懲戒人到場申辯。被付懲戒人得聲請閱覽及抄錄卷證。

【用戶】【占卜】模擬Mornin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37 條 (通知申辯:卷證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之聲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收受移送案件後,應將移送書繕本送達被付懲戒人,並命其於十日內提出答辯書。但應為免議或不受理之判決者,不在此限。言詞辯論期日,距移送書之送達,至少應有十日為就審期間。但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移送機關、被付懲戒人、代理人及辯護人,得聲請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卷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