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雅】評論
皮德斯(R.S.Peters)的教育的規準(Education Criteria)一、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教育一種價值傳遞與創造的活動,教育必須符合一切正面的價值活動才有意義,不能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二、合認知性(Cognitiveness):教育的認知活動必須以知識的教授為目的,而不是把信念誤認為知識,而毫無分別的要學生接受,如果把信念誤認為知識,會造成似是而非的認知,損害教育的真確性。nnnnnnnn三、合自願性(Voluntariness)
【educationist6】評論
教育三大規準由分析哲學家Peters所提出,茲依題意說明如下: (一)合認知性:1.合認知性係指教育在於求真、在於辨認是是非非,絕不非是是非,要求得到必須是合理的事實。2.合認知性的規準即在於合理的追求真理精神。3.當學校教導風水,而不教導地理時,便是不合認知性。(二)合價值性:1.教育是一種價值創造與傳遞的活動,亦即教育必須是眾人認為合理、適切、可欲的活動。2.換言之,教育必須是道德上可欲的。3.當學校教導學生去偷竊時,便是不合價值性的。(三)合自願性:1.教育之活動必須兼顧到受教者的自由意志與身心發展歷程。2.其最終目的在於創造一個美的學習環境,學生在其中可以自律的學習。3.若是教師以威脅的手段強迫學生下課時間留在自己的座位上,那就是不合自願性的。~參考教育圓夢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