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學校接獲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檢舉後,應於幾日內,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A)3日;
(B)5日;
(C)7日;
(D)10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0556
統計:A(392),B(14),C(74),D(28),E(0)

用户評論

【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第 30 條 學校或主管機關接獲前條第一項之申請或檢舉後,除有前條第二項所定事由外,應於三日內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學校或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前項事件時,得成立調查小組調查之。前項小組成員應具性別平等意識,女性人數比例,應占成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必要時,部分小組成員得外聘。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所成立之調查小組,其成員中具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之人數比例於學校應占成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於主管機關應占成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雙方當事人分屬不同學校時,並應有申請人學校代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調查小組依本法規定進行調查時,行為人、申請人及受邀協助調查之人或單位,應予配合,並提供相關資料。行政程序法有關管轄、移送、迴避、送達、補正等相關規定,於本法適用或準用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調查處理,不受該事件司法程序進行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