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橙汁】評論
獨任制:我們只有一個頭..那就是院長..都得聽他的!其他四院兼採合議制
【林峰群】評論
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第4 條左列事項提出行政院會議議決之。一、依法須提出行政院會議議決事項。二、依法須提出立法院之事項。三、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四、其他重要事項。第5 條行政院會議議案以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議決之。前項決議如院長或主管部會首長有異議時,由院長決定之。
【蔡阿瞥】評論
我記的直轄市(縣市)長也是如此?如果我記的沒錯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