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衛生福利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公告相關事項。業者甲認為該公告事項太過浮濫,已造成營業損失。甲如何救濟?
(A)該公告為對人之一般處分,甲得提起訴願請求撤銷之
(B)該公告為法規命令,現行行政訴訟制度並無法規審查程序
(C)甲得提起一般給付之訴,請求主管機關廢止該公告
(D)甲得類推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以公告機關為被告,向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宣告該公告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7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陳無名】評論
本題應先針對依據衛生福利部依食品安全衛生...
【沈鶴亭】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50 條:本法所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