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佳佳】評論
C選項新的條文裡有提到嗎?鑑定安置不是屬於鑑輔會的工作嗎?
【JK】評論
我也覺得c是錯的這題是95年的
【s920319】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102.12.4)第 3 條
【努力再努力】評論
特推會: 13~21人,委員任期1年,應有身障學生家長及資優學生家長召集人: 校長;執行秘書: 校長指派具特教專長之主管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修訂年限調整及升學、疑似生的提報與轉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