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下列何者並非立法院召開臨時會之事由?
(A)總統之咨請
(B)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C)審查覆議案
(D)議決行政院院長之彈劾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41667
統計:A(6),B(5),C(11),D(26),E(0)

用户評論

Huang】評論

軍公教彈劾—公懲會正副總統彈劾—憲法法庭

gimmy】評論

憲法第 69  條 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一 總統之咨請。二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第35條:立法院休會期間,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七日內舉行臨時會

冠逸】評論

樓上 6F 的 35條是否說明錯誤?除了憲法 第69條 外另外 ...憲法增修條文 第3條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