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敬凱】評論
法官轉任大法官者,大法官最高擔任為八年,並適用於第81條有關法官終身直待遇之規定。其規定並非保障。兩者註解差異大
【Jia Yu Liu(已上】評論
小小補充: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四、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五條第四項所定主要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專門著作者。五、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而有權威著作者。六、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我當時的想法是覺得大法官的資格不一定是法官轉任,有可能是學者被總統提名,終身職待遇只有法官轉任者才適用,學者轉任不適用,因此D選項才有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