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憲法保障人民身體之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任何人均得逮捕現行犯
(B) 非警察機關,不得為逮捕拘禁
(C) 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D) 憲法第8條有審問權之法院不包括檢察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01967
統計:A(192),B(1786),C(45),D(11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筆記、平等權、憲法人身自由之保障

用户評論

蔡侑成】評論

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不得為逮捕拘禁

張翔翰】評論

刑 訴 第88條(現行犯與準現行犯) ①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②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③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阿斯拉】評論

又在考克漏字

尤加利】評論

仔細想想其實不是克漏字,「非警察機關不得為逮捕拘禁」也就是「只有警察機關才能為逮捕拘禁」,但是「司法機關」也可以,所以邏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