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a】評論
依據司法院釋憲聲請程序人民、法人、政黨一...
【我不是天才】評論
一、聲請解釋憲法,須具備以下條件:(一)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有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形。(二)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並在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取得最終確定終局裁判。如果依法可以上訴而未上訴以致裁判確定,就是沒有用盡審級救濟途徑,也就不可以根據此種裁判提出聲請。(三)認為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的疑義。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categories/aprp/yxbwbhlwcm9jzx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