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懲罰的定義及目的 定義:係指對違犯學校規則或不肯接受老師教悔的學童,使其在身心方面感受到痛苦,藉以防止其再犯。(王靜珠;如何運用獎勵與懲罰;國教輔導27卷5期) 目的: 1.犯錯必須要受罰 2.防止再有學童犯同樣的錯誤 3.嚇阻犯錯的事件發生 4.經由受罰讓學童省思,改過自新
【用戶】Yu-chi Ch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替代性懲罰:行為能由觀察所增強,也能由其所抑制。在替代性懲罰過程中,負面結果具有減弱人們以相同方式行動的傾向。替代性懲罰對越軌行為有抑制效果,與看到示範性違法行為受到酬賞或根本未引人注意相比,當人們看到楷模由於違犯禁律而受懲罰時,人們以身試法的傾向會大為減弱。(周曉虹,民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