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 汽車在彎路、坡路、狹路、橋樑、隧道、鐵路平交道等處,不得迴車。(A)O(B)X
191. 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橋樑、隧道,不依規定繳費者,處罰新台幣一千二百元罰鍰。(A)O(B)X
192.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車道臨時停車。(A)O(B)X
352.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處新台幣二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罰鍰。(A)O(B)X
281. 駕車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者,除處新台幣六百元至一千八百元外,另記點二點。(A)O(B)X
282. 駕駛人自備車輛參與(加入)車行之經營者,不須與車行訂定權利義務之書面契約,也不需在行照上加註駕駛人姓名,應完全信任車行。(A)O(B)X
283. 駕駛人見消防車、救護車等警號不立即避讓,應處罰鍰及記違規點數二點之處分。(A)O(B)X
284. 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應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才不致影響交通。(A)O(B)X
193.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而不遵守管制之規定者,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之罰鍰。(A)O(B)X
353. 駕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A)O(B)X
285. 駕駛人受僱車行如有變更,應於十日內辦理執業登記證異動申報。(A)O(B)X
286. 駕駛汽車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A)O(B)X
287. 駕駛車輛未隨身攜帶駕駛執照者,處新台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A)O(B)X
194. 汽車行駛將牌照塗抹,使不能辨認其牌號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A)O(B)X
288. 計程車不得懸掛窗簾或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A)O(B)X
354.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應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並向警察機關報告,不得駛離;逃逸者吊銷駕駛執照。(A)O(B)X
355. 車輛駕駛人行經鐵路平交道,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A)O(B)X
195. 汽車所有人牌照供他人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者處新台幣三千六百元以上至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A)O(B)X
196. 汽車拋錨無法移置時應在車輛前後五至三十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A)O(B)X
197. 汽車牌照吊扣期間仍行駛者,車輛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A)O(B)X
198. 汽車超速行駛,其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下或違規相隔6分鐘以下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下者,不得連續舉發。(A)O(B)X
289. 計程車之停車上客,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者,處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A)O(B)X
290. 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A)O(B)X
291. 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車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罰鍰。(A)O(B)X
292. 辦理汽車檢驗時,如檢驗不合格,應於三個月內整修完善後申請覆驗。(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