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6. 車輛駕駛人行經鐵路平交道,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者,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A)O(B)X
357. 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過一秒鐘。(A)O(B)X
358. 不服裁決機關所為之交通違規處罰,得於接到裁決書之翌日起一個月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A)O(B)X
199. 汽車經檢驗不合格,於1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者,吊扣其牌照。(A)O(B)X
200. 汽車載運人數超過定數額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A)O(B)X
293. 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辦理執業登記,並領取登記證,即行執業,經罰鍰後,仍不辦理者,吊銷駕駛執照。(A)O(B)X
294. 計程車駕駛人,未依規定參加年度查驗者,逾期一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逕行註銷其執業登記。(A)O(B)X
359.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台幣九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緩,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一至三個月。(A)O(B)X
360. 計程車辦理執業登記前,應接受執業相關法令及執業地之地理環境、道路狀況測驗,測驗成績以滿六十分為及格。(A)O(B)X
295. 計程車駕駛人於不同營業區執業,應持原領執業登記證,參加新營業區警察局地理環境講習及換領新證。(A)O(B)X
29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應於每年出生日期前後一個月辦理查驗,逾期處一千五百元罰鍰。(A)O(B)X
297. 計程車駕駛人在執業期中犯賭博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確定,依法吊銷其執業登記證。(A)O(B)X
361.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時,應在原車道慢速行駛。(A)O(B)X
298. 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執業登記,領取登記證,即行執業,處新台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A)O(B)X
299. 計程車駕駛人於鐵路或公路車站或其他處所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A)O(B)X
300. 計程車駕駛人停止執業繳回執業登記證者,保留其執業資格一年,逾期須重新辦理。(A)O(B)X
362.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考領職業駕駛執照須年滿二十歲、最高不得超過六十五歲。(A)O(B)X
363. 在市區交通頻繁處,汽車在同一方向行駛時,前車與後車應保持二車以上之距離。(A)O(B)X
364. 行駛高速公路時,如發生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滑離車道,在路肩上停車待援。(A)O(B)X
365. 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A)O(B)X
366.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時,其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得小於1.6公釐。(A)O(B)X
367. 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之車輛與前車應保持足夠安全距離,車速每小時六十公里時保持三十公尺以上距離,車速每小時九十公里應保持四十五公尺以上距離。(A)O(B)X
368. 若車輛因故停滯於長隧道內,而導致空氣品質不佳或有害氣體濃度過高時,用路人應暫時將座車熄火,以減少廢氣產生。(A)O(B)X
369. 因隧道內車道壅塞,可變換至較少車輛之車道行駛,以紓解車流量。(A)O(B)X
370. 汽車在隧道內遇事故時,儘可能將車輛停放於路邊設置之緊急停車彎,並開啟危險警告燈。(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