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司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該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多少者,應於事實發生之 日起多久以内,以書面通知該他公司?(A)三分之一;十五曰(B)三分之一;一個月(C)二分之一;十五日(D)
8.發行股票公司董事會或監察人不為公司行使短線交易利益歸入請求權時,股東得以幾曰之期限,請求 董事或監察人行使之;逾期不行使時,請求之股東得為公司行使之?(A)十日(B)三十日(C)五十日(D)六十曰
15.依公司法之規定,下列何一事項應以股東會特別決議(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 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A)公積轉增資(B)財務表冊之承認 (C)聲請重整(D)特別盈餘公
16.關於股東提案權,下列敘述何者為非?(A)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B)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C)公告受理股東提案其受理期間不
19.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主要内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 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赔償責任,但下列何者得舉證免責?(A)發行人之董事長(B)發行人之總經理
20.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非上市櫃公司有價證券之交易金額達多少以上者,應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 之合理性表示意見?(A)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B)新臺幣二億元以上(C)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