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運送人因貨物滅失、毀損或遲到對託運人或其他第三人所得主張之抗辯及責任限制之規定,依海商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該抗辯及責任限制規定之主張,對運送人之代理人或受僱人亦得主張(B)該抗辯及
34 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對於貨物毀損滅失不負賠償責任之事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救助或意圖救助海上人命或財產 (B)運送人本人之故意或過失所生之火災(C)引水人於航行之行為而有過失 (D)檢疫限制
36 依海商法之規定,下列有關船舶碰撞之敘述何者正確?(A)碰撞有過失之各船舶,對於因死亡或傷害所生之損害,以平均比例負賠償責任(B)因碰撞所生之請求權,自終局判決日起算,經過 2 年不行使而消滅(C
37 依海商法之規定,下列有關海難救助之規定何者錯誤?(A)保護環境之海難救助,不問有無效果,施救者均得請求報酬(B)海難救助報酬為海事優先權之標的物(C)實行施救中救人者,對於船舶及財物之救助報酬金
38 共同海損發生時,託運時其聲明價值較實際價值為低者,下列何者正確?(A)共同海損犧牲之補償額以金額低者為準(B)一律以較低之金額為共同海損補償額及分擔價值之計算(C)共同海損分擔價值之計算以較低之
40 依海商法之規定,有關船舶損害之賠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部分損害未修復之補償額,以船舶因受損所減少之市價與合理修復費用之差額為限(B)船舶部分損害未修復前,即遭遇全損者,仍得再行請求未修復損
1 海商法第 24 條第 1 項第 1 款:「船長、海員及其他在船上服務之人員,本於僱傭契約所生之債權。」為海事優先權擔保之債權。下列關於本海事優先權之敘述,何者錯誤?(A)此海事優先權之位次在同次航
2 依海商法的規定,船舶在同次航行中不同事變所產生下列數種權利及優先權,其位次優先順序如何?①因建造或修繕船舶所生債權,其債權人留置船舶之留置權 ②船長、海員及其他在船上服務之人員,本於僱傭契約所生之
3 船舶所有人就海商法第 21 條第 1 項所列舉事項之責任,以本次航行之船舶價值、運費及其他附屬費為限,為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下列關於本條項之說明,何者正確?(A)船舶所有人主張限制其責任者,對於本
4 有關船舶抵押權之設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應以書面為之,並經登記始生效力(B)不得就建造中之船舶設定之(C)船舶共有人,以其應有部分供抵押時,應得全部共有人過半數之同意(D)除法律別有規定外,
6 下列有關傭船運送契約的敘述,何者錯誤?(A)應以書面為之,並載明契約期限或航程事項(B)因船舶所有權之移轉而終止(C)以船舶之全部或一部供運送為目的者(D)運送人所供給之船舶有瑕疵,不能達到運送契
8 在以船舶之全部或一部供運送的情形,下列關於裝卸期間的敘述,何者錯誤?(A)運送人非於船舶完成裝貨或卸貨準備時,不得簽發裝貨或卸貨準備完成通知書(B)裝卸期間自裝卸準備完成通知書送達之翌日起算(C)
9 運送人或船長於貨物裝載後,因託運人之請求,應發給載貨證券,其中有關運送貨物之名稱、件數或重量,或其包裝之種類、個數及標誌係依託運人書面通知。下列關於此記載之效力及敘述,何者錯誤?(A)運送人或船長
10 運送人 A 於收受託運人 B 之貨物後,簽發三份載貨證券,自新加坡駛抵目的地基隆港停泊卸貨。下列關於載貨證券與貨物交付之敘述,何者錯誤?(A)非接受載貨證券之全數,運送人或船長不得為貨物之交付(
11 以船舶之全部或一部供運送為目的之運送契約,另行簽發載貨證券者,運送人與託運人以外之善意載貨證券持有人之法律關係,應依下列何者為依據?(A)依載貨證券之記載 (B)依運送契約之記載(C)依託運人之
12 依海商法規定,載貨證券所載之裝載港或卸貨港為中華民國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載貨證券之爭議,應由我國法院管轄(B)載貨證券訂有仲裁條款者,經契約當事人同意後,得於我國進行仲裁(C)載貨證券所
13 運送人或船長在航行中發現未經報明之貨物,如係違禁物或其性質足以發生損害者,依海商法之規定,船長得為下列何者事項?(A)返回裝載港將其起岸 (B)使支付同一航程同種貨物應付最高額之運費(C)不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