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檢察官起訴甲犯詐欺既遂罪,一審法院於 1 月 5 日宣判,判處 1 年有期徒刑,1 月 7 日送達至甲,甲自認無罪,1 月 8 日因氣憤難平而死亡。乙為甲之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不得以
47 甲駕車違規超速,不慎撞擊行人乙,導致乙成為植物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乙之配偶丙有獨立之告訴權,且不受乙之拘束,得自由決定是否提起告訴、撤回告訴,縱使與乙之意願相反亦可(B)若乙無配偶及法
49 證人甲於警察調查時陳述:「乙和丙發生口角後,一怒之下推丙下樓」,但於乙被訴殺人案件審判中,甲卻又在法庭上供述:「乙和丙發生口角,互相拉扯,丙自己不小心墜樓」。問:該「警詢供述」和「當庭供述」,何
50 甲因涉嫌多起強盜案件。於偵查中,檢察官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滅證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故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於訊問後,裁定羈押。於羈押期間,檢察官認為羈押原因已經消滅,故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
51 甲涉嫌犯有重傷害之案件,而被拘提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訊問。於訊問中,甲並不否認其傷害被害人,但是同時主張其係因為患有精神疾病,無法控制自己行為。檢察官為了解甲之精神狀況,以決定後續之程序應如何進行
55 乙某日竊取丙的金錶,甲知道該金錶是竊取來的,甲仍寄藏了該金錶,被檢察官以寄藏贓物罪提起公訴,試問,在第一審審理期間,法院在何種情形下應停止審判?(A)甲犯有殺人重罪,已經檢察官起訴(B)甲與乙是
56 被告甲經法院宣示判決竊盜有罪,處有期徒刑 1 年,併宣告緩刑 3 年。之後,法官將記載無誤之判決書原本交付書記官製作正本,惟書記官於製作正本時,主文中漏未記載緩刑之諭知及其期間,即將判決書正本送
57 甲與乙發生口角,甲盛怒之下以拳頭毆擊乙,乙嗣後持驗傷單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檢察官起訴甲犯普通傷害罪,第一審法院判決甲有期徒刑 6 月併宣告緩刑,甲不服而提起上訴,檢察官則未提上訴,第二審撤銷原判決
58 同一案件經臺北地方法院及臺中地方法院分別為有罪判決後發現其競合。臺北地方法院在 2 月 11 日訴訟繫屬,3 月 18 日判決,4 月 12 日確定;臺中地方法院在 2 月 25 日訴訟繫屬,3
60 甲之妹乙與丙結婚,嗣因個性不合而離婚,惟甲與丙仍維持良好的關係。某日甲前往丙住處,在丙家中遇到丙之新歡女友丁,兩人卻發生口角,丁持刀刺甲,丙在場目睹全部過程。甲經急救未死,爾後甲對丁之傷害行為委
62 以下敘述,何者錯誤?(A)律師除於保護當事人免於輿論媒體之報導或評論所致之不當偏見所必要之範圍內,得發表平衡言論外,就受任之訴訟案件於判決確定前,不得就該案件公開或透過傳播媒體發表足以損害司法公
19.刑事訴訟法第273條「法院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傳喚被告或其代理人,並通知檢察官、辯護人、輔佐人到庭,行準備程序…」;第293條「審判非一次期日所能終結者,除有特別情形外,應於次日連續開庭;如下
41 甲主張其為所有權人,依民法第七六七條之物上請求權向法院訴請無權占有其房屋之乙應返還房屋,訴訟進行中,乙遷離該屋,和乙無關之案外人丙隨即遷入,稍後法院判決乙敗訴確定,法院對甲、乙所為判決之效力是否
61 住居於台北市之公務員某甲,於桃園市將其職務上持有之國防秘密,洩漏交付予住居於基隆市之某乙,甲之犯罪行為應由下列那一個法院管轄?(A)台北地方法院(B)桃園地方法院(C)基隆地方法院(D)台灣高等
43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未滿二十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與乙訂立買賣契約,稍後因契約履行之爭議,甲得為原告自行提起訴訟,無須法定代理人代理(B)未滿二十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得法定代理
44 下列關於合意管轄之敘述何者正確?(A)當事人得針對任何訴訟案件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B)當事人對於是否有合意管轄之約定發生爭執時,得請求法院通知證人到庭作證(C)案件繫屬於第二審時,當事人仍得合
45 下列何者屬於專屬管轄?(A)原告依租賃關係請求被告返還出租之不動產之訴訟(B)原告請求確認與被告之間婚約關係不存在之訴訟(C)原告訴請法院確認其與被告之間收養關係不存在之訴訟(D)原告主張民法第
46 審判長於言詞辯論時所為指揮訴訟之裁定違法,當事人有無救濟途徑?(A)對此項裁定不得聲明不服(B)此項裁定係訴訟程序進行中之裁定,故不得抗告(C)應向上級審法院提出抗告,由該法院裁定(D)應向審判
47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當事人兩造遲誤言詞辯論期日者,除別有規定外,視為撤回訴訟(B)合意停止訴訟之當事人,自陳明合意停止時起,如於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C)當事人對於他造主
48 下列關於管轄之敘述何者正確?(A)訴訟,由原告之住所地管轄(B)對於在中華民國現無住所之人涉訟者,由被告所在地之法院管轄(C)對於生徒、受僱人或其他寄寓人,因財產權涉訟者,專屬寄寓地之法院管轄(
49 應受送達人無法律上理由而拒絕收領送達文書者,應如何處理?(A)應將文書置於送達處所,以為送達(B)應將文書交給有辨別事理之同居人或受僱人(C)應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