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檢察官如認司法警察移送之案件調查未完備,不得為如何之處理?(A)發交調查(B)退案審查(C)起訴審查(D)不起訴處分

【評論內容】第 231-1 條檢察官對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移送或報告之案件,認為調查未完備者,得將卷證發回,命其補足,或發交其他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應於補足或調查後,再行移送或報告。

【評論主題】30.依「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規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5條第2項所定之受毒品戒治人,得為定期查訪之對象,該對象係指下列哪些條文所規範者?(A)第18條第1項(B)第20條第2項前段(C)第21

【評論內容】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強制戒治期滿,應即釋放,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為不付審理之裁定。

【評論主題】【題組】⑶說明什麼狀況下,會以樣本平均數來替代(估計)母體平均數。(5 分)

【評論內容】B第 62 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評論主題】【題組】6.鏗「鏘」有力

【評論內容】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8. 設a,b 為實數, 若f(x)=x4-9x3+ax2-6x+b=0 有一根為 3+i, 則【題組】(1)數對(a,b)=________       ,

【評論內容】刑訴第 455-2 條 除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或簡易判決處刑前,檢察官得於徵詢被害人之意見後,逕行或依被告或其代理人、辯護人之請求,經法院同意,就下列事項於審判外進行協商,經當事人雙方合意且被告認罪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

【評論主題】30.依「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規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5條第2項所定之受毒品戒治人,得為定期查訪之對象,該對象係指下列哪些條文所規範者?(A)第18條第1項(B)第20條第2項前段(C)第21

【評論內容】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強制戒治期滿,應即釋放,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為不付審理之裁定。

【評論主題】【題組】⑶說明什麼狀況下,會以樣本平均數來替代(估計)母體平均數。(5 分)

【評論內容】B第 62 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評論主題】【題組】6.鏗「鏘」有力

【評論內容】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8. 設a,b 為實數, 若f(x)=x4-9x3+ax2-6x+b=0 有一根為 3+i, 則【題組】(1)數對(a,b)=________       ,

【評論內容】刑訴第 455-2 條 除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或簡易判決處刑前,檢察官得於徵詢被害人之意見後,逕行或依被告或其代理人、辯護人之請求,經法院同意,就下列事項於審判外進行協商,經當事人雙方合意且被告認罪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

【評論主題】42 戶口查察之基本資料為:(A)警勤區手冊 (B)戶口狀況調查表 (C)地區特性調查表 (D)戶口查察簿

【評論內容】第20點   戶口查察之基本資料為戶口查察簿及戶口查察記事簿。

【評論主題】25 轄區內屢次發生犯罪遭他轄查獲、事故頻繁或轄內發生重大犯罪或逃犯藏匿之虞時,應酌予增加:(A)重點訪查勤務 (B)聯合訪查勤務 (C)專案訪查勤務 (D)目標訪查勤務

【評論內容】轄區內屢次發生犯罪遭他轄查獲、事故頻繁或轄內有發生重大犯罪或逃犯藏匿之虞時,應酌予增加專案訪查勤務,並利用督帶勤方式加強督導。

【評論主題】21 保存年限為二年之家戶訪查資料,下列何者錯誤?(A)勤區查察腹案日誌表 (B)家戶訪查督導報告 (C)戶口查察記事卡副頁 (D)全戶遷出除戶之戶卡片

【評論內容】戶長目錄、勤區查察督帶勤報告、勤區查察腹案日誌表、警勤區手冊相關表單名冊:二年。

【評論主題】4 某甲舉辦之 ECFA 說明會,因支持者參加踴躍且情緒高亢,現場失控暴亂,主管機關命令立即解散,某甲堅決不肯解散,某甲可被處以何種處罰? (A)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B)新臺幣三萬元以

【評論內容】第 28 條 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處集會﹑遊行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主持人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集會遊行負責人未盡第二十二條第二項但書之責,致集會遊行繼續進行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評論主題】30.依「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規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5條第2項所定之受毒品戒治人,得為定期查訪之對象,該對象係指下列哪些條文所規範者?(A)第18條第1項(B)第20條第2項前段(C)第21

【評論內容】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強制戒治期滿,應即釋放,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為不付審理之裁定。

【評論主題】18.下列何者為訓示期間?(A)上訴期間(B)宣示裁判期間(C)再議期間(D)抗告期間

【評論內容】訓示期間:係為監督公務員執行職務而設,如宣示判決期間(刑訴 311)、交付裁判書原本期間(刑訴 226),其遲誤僅生廢弛職務之行政懲戒問題而已,不生違法問題,有係就訴訟關係人為訴訟行為而設,如提出答辯書期間(刑訴 383)、添具意見書期間(刑訴 385),其遲誤亦不生失權效果。

【評論主題】21.警察之常年訓練區分為一般訓練及專案訓練,下列何者屬於一般訓練之目標?(A)組合訓練(B)特定任務訓練(C)幹部訓練(D)業務訓練(E)特殊任務警力訓練

【評論內容】一、一般訓練: (一) 個人訓練: 以員警個人為對象,銜接學校養成教育,吸收新知新技、陶冶品德修養、鍛鍊強壯體魄及充實各項勤 (業) 務執勤職能。 (二) 組合訓練: 以組合警力為對象,充實組合警力之執勤要領及技能。 (三) 業務訓練: 以各級業務人員為對象,充實專業知識及勤 (業) 務能力。 (四) 幹部訓練: 以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應屆畢業生及分駐(派出) 所以上各級主官 (管) 為對象,充實工作經驗、技能,傳授幹部領導之能力。 (五) 其他訓練:前四目以外之一般性訓練。二、專案訓練: (一) 特定任務訓練: 針對任 (勤) 務之特性及工作條件,設計課程施教,以充實特定任務執勤能力。 (二) 特殊任務警力訓練: 針對特殊任務警力,設計課程施教,以充實其打擊重大暴力、組織犯罪及遂行其他特殊任務之能力。 (三) 其他訓練:前二目以外之專案性訓練。

【評論主題】【題組】⑶說明什麼狀況下,會以樣本平均數來替代(估計)母體平均數。(5 分)

【評論內容】B第 62 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評論主題】【題組】6.鏗「鏘」有力

【評論內容】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8. 設a,b 為實數, 若f(x)=x4-9x3+ax2-6x+b=0 有一根為 3+i, 則【題組】(1)數對(a,b)=________       ,

【評論內容】刑訴第 455-2 條 除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或簡易判決處刑前,檢察官得於徵詢被害人之意見後,逕行或依被告或其代理人、辯護人之請求,經法院同意,就下列事項於審判外進行協商,經當事人雙方合意且被告認罪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

【評論主題】【題組】⑶說明什麼狀況下,會以樣本平均數來替代(估計)母體平均數。(5 分)

【評論內容】B第 62 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評論主題】【題組】6.鏗「鏘」有力

【評論內容】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8. 設a,b 為實數, 若f(x)=x4-9x3+ax2-6x+b=0 有一根為 3+i, 則【題組】(1)數對(a,b)=________       ,

【評論內容】刑訴第 455-2 條 除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或簡易判決處刑前,檢察官得於徵詢被害人之意見後,逕行或依被告或其代理人、辯護人之請求,經法院同意,就下列事項於審判外進行協商,經當事人雙方合意且被告認罪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

【評論主題】檢察官如認司法警察移送之案件調查未完備,不得為如何之處理?(A)發交調查(B)退案審查(C)起訴審查(D)不起訴處分

【評論內容】第 231-1 條檢察官對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移送或報告之案件,認為調查未完備者,得將卷證發回,命其補足,或發交其他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應於補足或調查後,再行移送或報告。

【評論主題】25.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人之權限因案件係偵查中或審判中而有不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偵查中得於搜索或扣押時在場 (B) 得於偵查中攜同速記到場紀錄(C) 審判中得由非律師充之(D) 得於偵查

【評論內容】第29條(辯護人~資格)  辯護人應選任律師充之。但審判中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

【評論主題】4.歐美國家並無「通姦罪」處罰,警查獲來臺觀光客進行「買春」性交易,若其為有配偶之人,刑法如何評價「買春」行為?(A) 不具犯意(B) 阻卻違法(C) 得減罪責(D) 不知者無罪

【評論內容】第 16 條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評論主題】【題組】⑶說明什麼狀況下,會以樣本平均數來替代(估計)母體平均數。(5 分)

【評論內容】B第 62 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評論主題】三、試說明經嚴重塑性加工金屬在進行退火處理時發生再結晶的原因與過程。(15 分)

【評論內容】還要假釋期滿逾三年者,才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題組】6.鏗「鏘」有力

【評論內容】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二、解釋15%﹝1~5題,每題1分。6~10題,每題2分﹞【題組】1公所「樹」與

【評論內容】第 184 條 損壞軌道、燈塔、標識或以他法致生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往來之危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前項之舟、車、航空機傾覆或破壞者,依前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評論主題】【題組】5、承上題,入侵者最後的遭遇是什麼?(須完整敘述) (1分)答:

【評論內容】第 62 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評論主題】8. 設a,b 為實數, 若f(x)=x4-9x3+ax2-6x+b=0 有一根為 3+i, 則【題組】(1)數對(a,b)=________       ,

【評論內容】刑訴第 455-2 條 除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或簡易判決處刑前,檢察官得於徵詢被害人之意見後,逕行或依被告或其代理人、辯護人之請求,經法院同意,就下列事項於審判外進行協商,經當事人雙方合意且被告認罪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