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60. 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 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人數 18 人,得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雙語翻譯工作之人數最多為幾人? (A)2
【評論內容】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 8 ...
【評論主題】70.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本國雇主於第一次聘僱外國人從事下列何種工作,應參加主管機關或其委託非營利組織辦理之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之證明文件? (A)海洋漁撈工作 (B)製造業工作 (
【評論內容】
就業服務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
本國雇主於第一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主管機關或其委託非營利組織辦理之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之證明文件。
【評論主題】54. 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 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規定,私立就業服務受雇主委託管理泰國移工 175 人,最多得申請聘僱幾名外國人從事雙語翻譯工作? (A)2
【評論內容】
條件
內容
雙語老師資格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五條第一款之雙語翻譯工作,應具備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資格,且其雇主應為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人數限制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26條第1項:
外國人受前條雇主聘僱從事雙語翻譯工作之人數如下:
一、以前條之機構從業人員人數之五分之一為限。
二、以前條之機構受委託管理外國人人數計算,同一國籍每五十人聘僱一人。
總人數限制
同條第2項:
前項各款受聘僱之外國人人數,合計不得超過十六人。
從業人員計算方法
同條第3項:
第一項第一款機構從業人員人數之計算,應以申請招募許可當日參加勞工保險人數為準。
【評論主題】69.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卻指派外國人從事農田耕種工作,經查獲應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應處罰鍰新臺幣多少元?(A)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 (B)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
【評論內容】
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
三、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就業服務法68條第1項規定:
違反第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第四款或第六十一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評論主題】68. 依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獎勵金支給要點,民眾檢舉而查獲行蹤不明(連續曠職 3 日失去聯繫)外國人 1 至 3 人者,發予獎勵金新臺幣多少元? (A)2,000 元 (B)3,000 元
【評論內容】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AT01.aspx?id=FL059486附表 民眾檢舉獎勵金核發之認定原則一覽表.ODT
【評論主題】52.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因不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出國、死亡者,雇主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遞補之聘僱許可期間,以補足原聘僱許可期間為限;原聘僱許可所餘期間不足幾個月者,不
【評論內容】
情形
內容
申請遞補之條件
就業服務法第58條第1項:
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因不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出國、死亡或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經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滿六個月仍未查獲者,雇主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
看護工特別條款
同法第58條第2項: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之家庭看護工作,因不可歸責之原因,並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亦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
一、外國人於入出國機場或收容單位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
二、外國人於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滿三個月仍未查獲。
三、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經雇主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並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或出國者。
不予遞補情況
同法第58條第3項:
前二項遞補之聘僱許可期間,以補足原聘僱許可期間為限;原聘僱許可所餘期間不足六個月者,不予遞補。
【評論主題】66.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雇主聘僱外籍營建工達 10 人以上者,應規定設置生活照顧服務人員,其中大專校院畢業者擔任生活照顧服務人員至少應具幾年以上工作經驗? (A)1 年 (B)2
【評論內容】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0條第2項規定:
前項生活照顧服務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評論主題】65.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向外國人收受超過規定標準之費用,應按收受超過規定標準之費用金額處多少倍罰鍰? (A)5 倍至 10 倍(B)10 倍至 20 倍 (C)15 倍至 25 倍
【評論內容】
就業服務法第66條第1項規定:
違反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者,按其要求、期約或收受超過規定標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相當之金額,處十倍至二十倍罰鍰。
【評論主題】64.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授權訂定之「雇主辦理與所聘僱第二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程序」規定,雇主與所聘僱之外國人雙方合意終止聘僱關係,應於合意終止聘僱關係日至少幾日前,檢附通知書等
【評論內容】
檢附網址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AT01.aspx?id=FL040928
附件二直轄市、縣(市)政府驗證雇主與第二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證明書.DOC【評論主題】63.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雇主依勞動契約給付外籍勞工工資,應檢附印有中文及該外國人本國文字之薪資明細表,交予外籍勞工收存,並至少自行保管多少年? (A)2 年 (B)3 年 (C)4
【評論內容】
就業服務法第43條第1項規定:
雇主依勞動契約給付第二類外國人工資,應檢附印有中文及該外國人本國文字之薪資明細表,記載實領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工資給付方式、外國人應負擔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所得稅、膳宿費、職工福利金、依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之扣押命令所扣押之金額,或依其他法律規定得自工資逕予扣除之項目及金額,交予該外國人收存,並自行保存五年。
【評論主題】62.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 款規定之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雇主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者,最長得寬限幾日? (A)10
【評論內容】
就業服務法第55條前段規定:雇主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者,得寬限三十日
【評論主題】61.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依規定應繳交由銀行出具一定金額以上保證就業服務乙級Gavin老師金之保證書,作為民事責任之擔保,其金額為新
【評論內容】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第14條第1項規定:辦理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或依規定仲介香港或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至臺灣地區工作、或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依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應繳交由銀行出具金額新臺幣三百萬元保證金之保證書,作為民事責任之擔保。
【評論主題】59.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得向外籍營造工收取入國工作服務費,最高為第 1 年每月新臺幣 1,800 元之百分之多少? (A)50% (B)60% (C)70%
【評論內容】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第7條規定
「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得向雇主、本國求職人或外國人收取費用之項目,適用第三條至第六條規定,收費金額以第三條至第六條規定金額百分之八十為上限。」
【評論主題】58. 依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6 款工作資格審查標準規定,在我國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畢業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依該標準第 5 條之 1
【評論內容】
本法第5-1條第1項規定:「在我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以上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除符合本標準其他規定外,依附表計算之累計點數滿七十點者,得受聘僱從事第四條之工作,不受前條規定之限制。」
【評論主題】57. 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雇主於外籍看護工入國後 3 日內,安排其至指定院接受健康檢查;其檢查有梅毒血清檢查不合格者,得再檢查並於收受健康檢查證明之次日起至遲幾日內取得完成治療證明?
【評論內容】
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
「前項健康檢查結果有不合格或須進一步檢查者,雇主應安排該人員依下列時程辦理再檢查及治療:【評論主題】56.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 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製造工作,其屬特定製程產業(非高科技產業)提高外國人核配比率
【評論內容】
根據勞動發管字第1100501261號函附表
網址: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3.aspx?datatype=etype&ecode=N00000&ecase=%E5%8B%9E%E5%8B%95%E7%99%BC%E7%AE%A1&eno=10905167651&edate=20201023
【評論主題】55.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曾受聘僱工作 2 年以上且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出國再入國,並受聘僱同一雇主之外國人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每月最多得向外國人收取服務費新
【評論內容】
第一年→1800元第二年→1700元第三年→1500元依提意,滿兩年,代表接下來是第三年,所以是每個月收1500元。根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第6條第2項規定:「前項服務費之金額,依外國人當次入國後在臺工作累計期間,第一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第二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七百元,第三年起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但曾受聘僱工作二年以上,因聘僱關係終止或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出國後再入國工作,並受聘僱於同一雇主之外國人,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評論主題】53.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者,處以新臺幣多少之罰鍰? (A)50 萬元以上 250 萬元以下 (B)15 萬元以上 75 萬元以下 (C)3 萬元以
【評論內容】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8款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就業服務業務,不得有下列情事:八、接受委任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次依就業服務法第65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第十八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評論主題】51.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委任引進之外國人,入國 3個月內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並於 1 年內達一定之人數及比率者,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3 萬元至 15 萬元 (B)6 萬元至
【評論內容】
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17款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就業服務業務,不得有下列情事:
就業服務法第67條第1項規定:
同法第67條第1項:
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第十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第十款至第十七款、第十九款、第二十款、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第八款、第九款或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關於比例,可以參考
【評論主題】22. 「還有小孩龍頭龍尾加打鼓,三個人就組成一個隊伍來討紅包,伸頭一看,這是龍嗎?毛毛蟲差不多吧!」關於這段話的含義,下列何者正確? (A)讚嘆小孩舞龍別有創意 (B)小孩舞龍因陋就簡,令人不以為然
【評論內容】
A→看不出文意中有稱讚創意之意
B→這是龍嗎?毛毛蟲差不多吧!帶有貶意、不屑之感
C→三人稱不上浩大
D→文中沒有譴責小孩貪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