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3 依所得稅法規定,稽徵機關收到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書後,如何核定所得額?(A)申報額在該業所得額標準以上者,即必須依原申報額核定(B)申報額在該業所得額標準以下者,以該業所得額標準核定
【評論內容】
《所得稅法》第80條第3項
納稅義務人申報之所得額如在前項規定標準以上,即以其原申報額為準。但如經稽徵機關發現申報異常或涉有匿報、短報或漏報所得額之情事,或申報之所得額不及前項規定標準者,得再個別調查核定之。
【評論主題】32 依商業會計法第 26 條規定,商業會計帳簿所記載之財物帳戶,應載明:(A)供應商(B) 取得日期 (C)保管人員姓名 (D)存置地點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法
第26條
商業會計帳簿所記載之人名帳戶,應載明其人之真實姓名,並應在分戶帳內註明其住所,如為共有人之帳戶,應載明代表人之真實姓名及住所。商業會計帳簿所記載之財物帳戶,應載明其名稱、種類、價格、數量及其存置地點。
【評論主題】25 根據記帳士法第 16 條規定,記帳士執行業務,應設置簿冊,下列那一項非屬於該條文所列示之載明事項?(A)受委任記帳士之姓名及證書字號(B)委任案件之類別及內容(C)委任酬勞金額(D) 委任人之姓
【評論內容】
記帳士法
第16條
記帳士執行業務,應設置簿冊,載明下列事項:一、委任案件之類別及內容。
二、委任人之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三、酬金數額。
四、委任日期。
依前項規定設置之簿冊,應保存五年。
【評論主題】7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生物資產應如何衡量?(A)成本 (B)公允價值(C)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D)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20條
生物資產,指與農業活動有關且具生命之動物或植物。
生物資產應依流動性區分為流動與非流動,並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但取得公允價值需耗費過當之成本或努力者,得以其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之帳面金額列示。
【評論主題】8 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記帳憑證經授權給規定人員簽名或蓋章者,得不必簽名或蓋章的人是:(A)代表商業之負責人(B)經理人(C)主辦會計人員(D)經辦會計人員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法
第35條
記帳憑證及會計帳簿,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負責。但記帳憑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授權經理人、主辦或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6 依照現行商業會計處理準則,「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流動」應如何衡量?(A)以公允價值衡量 (B)以攤銷後成本衡量(C)以帳面金額衡量 (D)依先進先出法或平均法衡量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
四、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流動:指依避險會計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生金融負債,應以公允價值衡量。
【評論主題】7 高雄公司於 X6 年 10 月 1 日購入一部價值$1,500,000 的機器,估計使用年限 4 年,預計總產量 10,000,000單位,估計殘值為$100,000,假設 X6 年共產出 600
【評論內容】
以「直線法」提折舊
(1,500,000-100,000)/4/12*3=87,500
【評論主題】25 依商業會計法規定,商業負責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將以不正行為製作之商業決算報表,提請商業出資人、合夥人或股東獲得承認後,是否就解除其該年度會計上之責任?(A)不可以 (B)可以 (C)由法院決定 (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法
第68條商業負責人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將商業之決算報表提請商業出資人、合夥人或股東承認。
商業出資人、合夥人或股東辦理前項事務,認為有必要時,得委託會計師審核。
商業負責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對於該年度會計上之責任,於第一項決算報表獲得承認後解除。但有不法或不正當行為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22 大安公司經營小客車租賃業務,於105 年7 月1 日新購新臺幣600 萬元小客車供出租使用,耐用年數4 年,估計殘值100 萬元,採用平均法提列折舊。依相關稅法規定,申報105 年營利事業所得稅
【評論內容】
(5,000,000-1,000,000)/4*6/12=500,000
乘以6除以12是因為只有6個月
【評論主題】37 台逢公司以一運輸設備交換德力公司機器設備一部,德力公司之機器設備公允價值$400,000,台逢公司的運輸設備成本$600,000,累計折舊$300,000,沒有公允價值,依交易條件,台逢另外支付
【評論內容】商業會計法
第42條
資產之取得,係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而來者,以公允價值衡量為原則。但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以換出資產之帳面金額衡量。受贈資產按公允價值入帳,並視其性質列為資本公積、收入或遞延收入。
【評論主題】32 依商業會計法第 26 條規定,商業會計帳簿所記載之財物帳戶,應載明:(A)供應商(B) 取得日期 (C)保管人員姓名 (D)存置地點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法
第26條
商業會計帳簿所記載之人名帳戶,應載明其人之真實姓名,並應在分戶帳內註明其住所,如為共有人之帳戶,應載明代表人之真實姓名及住所。商業會計帳簿所記載之財物帳戶,應載明其名稱、種類、價格、數量及其存置地點。
【評論主題】47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公司法所稱之中央主管機關為財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B)公司申請設立之資本額,應經律師查核簽證(C)公司非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不得成立(D)中央主管機關不得委任所屬
【評論內容】
公司法
第5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辦理本法所規定之事項。
第6條
公司非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不得成立。第7條
公司申請設立登記之資本額,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應於申請設立登記時或設立登記後三十日內,檢送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文件。公司申請變更登記之資本額,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前二項查核簽證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第三款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公司因接受被投資公司以盈餘或公積增資配股所得之股份,不計入第一項投資總額。
公司負責人違反第一項規定時,應賠償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
【評論主題】45 下列有關有限公司之敘述,何者正確?(A)至少 2 人以上股東所組織(B) 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C)執行業務股東為當然負責人 (D)可經全體股東同意為他公司無限責任股東
【評論內容】
公司法
第13條
公司不得為他公司無限責任股東或合夥事業之合夥人;如為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時,其所有投資總額,除以投資為專業或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經依左列各款規定,取得股東同意或股東會決議者外,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一、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經全體無限責任股東同意。
二、有限公司經全體股東同意。
三、股份有限公司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之股東會決議。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第三款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公司因接受被投資公司以盈餘或公積增資配股所得之股份,不計入第一項投資總額。公司負責人違反第一項規定時,應賠償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
【評論主題】45 下列有關有限公司之敘述,何者正確?(A)至少 2 人以上股東所組織(B) 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C)執行業務股東為當然負責人 (D)可經全體股東同意為他公司無限責任股東
【評論內容】
公司法
第8條
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公司之經理人或清算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之非董事,而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者,與本法董事同負民事、刑事及行政罰之責任。但政府為發展經濟、促進社會安定或其他增進公共利益等情形,對政府指派之董事所為之指揮,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17 依商業登記法規定,下列那一種小規模商業應依該法規定申請登記?(A)攤販(B)家庭手工業者(C)民宿經營者(D)每月銷售額超過營業稅起徵點,但未達開立統一發票標準之雜貨店
【評論內容】
商業登記法
第5條
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一、攤販。
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三、家庭手工業者。
四、民宿經營者。
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定小規模商業,以自任操作或雖僱用員工而仍以自己操作為主者為限。
【評論主題】33 依商業會計法規定,下列有關綜合損益表之敘述何者有誤?(A)反映商業報導期間之經營績效(B)收益,係指報導期間經濟效益之增加,以資產流入或負債減少等方式增加權益,但不含資產增值而增加之權益(C)費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法
第28-2條
綜合損益表係反映商業報導期間之經營績效,其要素如下:一、收益:指報導期間經濟效益之增加,以資產流入、增值或負債減少等方式增加權益。但不含業主投資而增加之權益。
二、費損:指報導期間經濟效益之減少,以資產流出、消耗或負債增加等方式減少權益。但不含分配給業主而減少之權益。
【評論主題】23 張君於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自臺中市地方稅務局離職,現在是民國 104 年 11 月 21 日,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離職未滿三年,不得執行記帳士(B)職務離職未滿二年,不得
【評論內容】
記帳士法
第8條
曾任稅務機關稅務職系人員者,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於其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區域內執行記帳士職務。
【評論主題】25 根據記帳士法第 16 條規定,記帳士執行業務,應設置簿冊,下列那一項非屬於該條文所列示之載明事項?(A)受委任記帳士之姓名及證書字號(B)委任案件之類別及內容(C)委任酬勞金額(D) 委任人之姓
【評論內容】
記帳士法
第16條
記帳士執行業務,應設置簿冊,載明下列事項:一、委任案件之類別及內容。
二、委任人之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三、酬金數額。
四、委任日期。
依前項規定設置之簿冊,應保存五年。
【評論主題】8 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記帳憑證經授權給規定人員簽名或蓋章者,得不必簽名或蓋章的人是:(A)代表商業之負責人(B)經理人(C)主辦會計人員(D)經辦會計人員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法
第35條
記帳憑證及會計帳簿,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負責。但記帳憑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授權經理人、主辦或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7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生物資產應如何衡量?(A)成本 (B)公允價值(C)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D)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20條
生物資產,指與農業活動有關且具生命之動物或植物。
生物資產應依流動性區分為流動與非流動,並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但取得公允價值需耗費過當之成本或努力者,得以其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之帳面金額列示。
【評論主題】9 商業持有下列那一項使用期間超過一年之有形資產,不屬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A)用於商品或勞務之生產(B)出租於他人(C)供管理目的 (D)為賺取租金而持有之不動產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18條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指用於商品或勞務之生產或提供、出租予他人或供管理目的而持有,且預期使用期間超過一年之有形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及辦公設備等會計項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應按照取得或建造時之原始成本及後續成本認列。原始成本包括購買價格、使資產達到預期運作方式之必要狀態及地點之任何直接可歸屬成本及未來拆卸、移除該資產或復原的估計成本,後續成本包括後續為增添、部分重置或維修該項目所發生之成本。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應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之帳面金額列示。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所有權受限制及供作負債擔保之事實與金額,應予揭露。
【評論主題】6 台北公司 103 年底股本 500 萬元、資本公積 100 萬元、保留盈餘 60 萬元、庫藏股票 20 萬元、商譽 30 萬元,權益總額為:(A)640 萬元(B)670 萬元(C)680 萬元(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31條
庫藏股票,指公司收回已發行股票,尚未再出售或註銷者,應按成本法處理,列為權益之減項,並註明股數。
【評論主題】45 下列有關有限公司之敘述,何者正確?(A)至少 2 人以上股東所組織(B) 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C)執行業務股東為當然負責人 (D)可經全體股東同意為他公司無限責任股東
【評論內容】
公司法
第2條
公司分為左列四種: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公司名稱,應標明公司之種類。
【評論主題】42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何種行為,將被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60 萬元以下罰金?(A)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法
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第76條
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未設置會計帳簿。但依規定免設者,不...
【評論主題】41 商業之決算,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幾個月內辦理完竣?必要時得延長多久?(A)4 個月;2 個月(B) 2 個月;2 個月(C) 2 個月;2 個半月(D) 4 個月;2 個半月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法
第65條
商業之決算,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辦理完竣;必要時得延長二個半月。
【評論主題】36 按商業會計法規定,具有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A)成本法 (B)公允價值法(C) 權益法 (D)攤銷後成本法
【評論內容】商業會計法
第44條
金融工具投資應視其性質採公允價值、成本或攤銷後成本之方法衡量。具有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
【評論主題】35 商業在決定財務報表之會計項目金額時,應視實際情形,選擇適當之衡量基礎,不包括下列何者?(A)歷史成本(B) 公允價值 (C)淨變現價值 (D)或有價值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法
第41-2條
商業在決定財務報表之會計項目金額時,應視實際情形,選擇適當之衡量基礎,包括歷史成本、公允價值、淨變現價值或其他衡量基礎。
【評論主題】24 下列那一項業務非屬記帳士之執行業務範圍?(A)受理稅務諮詢事項(B)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稽徵案件之申報及申請事項(C)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稽徵案件之查核簽證申報(D)受委任辦理營業、變更、註銷、停業
【評論內容】
記帳士法
第13條
記帳士得在登錄區域內,執行下列業務:一、受委任辦理營業、變更、註銷、停業、復業及其他登記事項。
二、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稽徵案件之申報及申請事項。
三、受理稅務諮詢事項。
四、受委任辦理商業會計事務。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辦理與記帳及報稅事務有關之事項。
前項業務不包括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之查核簽證申報及訴願、行政訴訟事項。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非為制訂中華民國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規範之目的?(A)砥礪記帳士專業之道德文化(B)記帳士的專業受到信任(C)對記帳士之倫理行為提供指引(D)避免記帳士受到行政處罰
【評論內容】
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規範
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4 日第二屆第 3 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壹、前言
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規範之目的在於砥礪記帳士專業之道德文化。
記帳士依記帳士法受委任協助納稅義務人完納稅捐及做為徵納雙方溝通之橋樑。
記帳士協助委任之納稅義務人以合法及合標準之方法,依限與依法完成受任之工作,以達成納稅義務人完納稅捐或完成稅務登記之目標。
記帳士專業奠基於其對稅務申報、稅務登記、稅務諮詢為稅務目的之記帳服務及客觀確認時所受到之信任,因此一套職業倫理道德規範是必需而且適當的。
【評論主題】11 商業會計法規定,存貨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時,應將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沖減金額應於發生當期認列為:(A)銷貨成本 (B)銷售費用 (C)營業費用 (D)營業外費用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法
第43條
存貨成本計算方法得依其種類或性質,採用個別認定法、先進先出法或平均法。存貨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當存貨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時,應將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沖減金額應於發生當期認列為銷貨成本。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15條
七、存貨:指持有供正常營業過程出售者;或正在製造過程中以供正常營業過程出售者;或將於製造過程或勞務提供過程中消耗之原料或物料。(一)存貨成本包括所有購買成本、加工成本及為使存貨達到目前之地點及狀態所發生之其他成本,得依其種類或性質,採用個別認定法、先進先出法或平均法計算之。
(二)存貨應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當存貨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時,應將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沖減金額應於發生當期認列為銷貨成本。
(三)存貨有提供作質、擔保,或由債權人監視使用等情事者,應予揭露。
【評論主題】10 各項會計憑證,除應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多久?(A) 3 年(B)5 年(C) 7 年 (D)10 年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法
第38條
各項會計憑證,除應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五年。各項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十年。但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4 依商業會計法規定,得不檢附原始憑證的會計事項為:(A)調整分錄(B)整理結算及結算後轉入帳目(C)轉帳分錄(D)更正分錄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法
第18條
商業應根據原始憑證,編製記帳憑證,根據記帳憑證,登入會計帳簿。但整理結算及結算後轉入帳目等事項,得不檢附原始憑證。商業會計事務較簡或原始憑證已符合記帳需要者,得不另製記帳憑證,而以原始憑證,作為記帳憑證。
【評論主題】3 各級記帳士公會理事、監事任期為幾年?(A)1 年(B) 2 年(C) 3 年(D) 4 年
【評論內容】
記帳士法
第23條
各級記帳士公會理事、監事任期均為四年,其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評論主題】2 記帳士法施行前已從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滿幾年,且均有報繳該項執行業務所得,得登錄繼續執業?(A)1 年(B) 2 年(C) 3 年(D) 4 年
【評論內容】
記帳士法
第35條
本法施行前已從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滿三年,且均有報繳該項執行業務所得,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得登錄繼續執業。但每年至少應完成二十四小時以上之相關專業訓練。前項辦理專業訓練之單位、訓練課程、訓練考評、受理登錄之機關、登錄事項、登錄應檢附之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其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依第一項規定得登錄繼續執業者,非加入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不得執行業務;公會亦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加入;公會之組成與組織、理、監事任期、章程之訂立與應記載事項及應申報事項,準用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五條之規定。
依第一項規定得登錄繼續執業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付懲戒:
一、因業務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
二、逃漏稅捐...
【評論主題】2 依現行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營利事業因故被補徵稅款,繳納期限至民國 104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二)截止,因不服欲申請復查,最遲應於何日前提出?(A)104 年 8 月 13 日(B)104 年
【評論內容】
稅捐稽徵法
第35條
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格式,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依下列規定,申請復查:一、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繳款書送達後,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復查。
二、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無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復查。
三、依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受送達核定稅額通知書或以公告代之者,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或公告所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復查。
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遲誤申請復查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一個月內,得提出具體證明,申請回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