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l】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 下列何種物權,性質上屬於從權利?(A)普通抵押權 (B)普通地上權 (C)典權 (D)農育權

【評論內容】第 860 條稱普通抵押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第 884 條稱動產質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動產,得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第 928 條(??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債權人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其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亦同。---------第 832 條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評論主題】15 有關刑法第 150 條第 1 項之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罪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傷害行為非屬本罪之強暴行為 (B)透過社群通訊軟體在遠端與十餘位網友進行串連,再一同至現場,亦屬聚集行為 (

【評論內容】

  第150條

(1081213 修正)

 

 

    

條文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一、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  二、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之危險。

 

 

    

理由

  一、修正原「公然聚眾」要件,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一百四十九條說明一至三。倘三人以上,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進而實行強暴脅迫(例如:鬥毆、毀損或恐嚇等行為)者,不論是對於特定人或不特定人為...

【評論主題】15 有關刑法第 150 條第 1 項之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罪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傷害行為非屬本罪之強暴行為 (B)透過社群通訊軟體在遠端與十餘位網友進行串連,再一同至現場,亦屬聚集行為 (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及第一百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於108年12月13日三讀通過,修正重點為:將「公然聚眾」之要件改為「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並增訂危險行為態樣之加重處罰要件,另提高罰金刑。       現行條文明定「公然聚眾」,司法實務認為須於「公然」狀態下聚集多數人,若僅以社群通訊軟體(如LINE、微信等)進行串連集結者,不屬「公然」;而「聚眾」係指參與之多數人有隨時可以增加之狀況,若參與人均係事前約定,人數既已確定,無隨時可以增加之狀況,自亦不屬「聚眾」。受限於司法實務之上述見解,以致此二罪之起訴定罪情形,至為罕見。本次修正上述兩罪構成要件後,將可包括自動與被動聚集及事前約定或隨時可增加人數等情事,且將人數明確化為三人以上,可有效解決實務解釋適用困擾,增加執法明確性,充分發揮維護社會秩序功能。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C0000001&FLNO=150&ty=J

【評論主題】7 共犯與正犯之關係,依刑法立法理由,我國刑法係採下列何種「從屬形式」?(A)極端從屬形式 (B)嚴格從屬形式 (C)限制從屬形式 (D)最小從屬形式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第 29 條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依限制從屬形式之立場,共犯之成立係以正犯行為(主行為)之存在為必要,而此正犯行為則須正犯者(被教唆者)著手於犯罪之實行行為,且具備違法性,始足當之,至於有責性之判斷,則依個別正犯或共犯判斷之,爰刪除原條文第三項。【參考資料:法務部立法說明】一、關於教唆犯之性質為何,實務及學說之見解至為混亂,惟依現行教唆犯之立法理由「教唆犯惡性甚大,宜採獨立處罰主義。惟被教唆人未至犯罪,或雖犯罪而未遂,即處教唆犯既遂犯之刑,未免過嚴,故本案規定此種情形,以未遂犯論。」似可得知係採共犯獨立性說立場。二、教唆犯如採共犯獨立性說之立場,實側...

【評論主題】26 下列何者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推動之方案,其主要目的在於「發現並協助員工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的相關問題,使其以健康身心投入工作,提升員工績效和工作滿足」? (A)標準作業程序方案(SOP) (B

【評論內容】

員工協助方案(EAP)

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推動之方案,其主要目的在於「發現並協助員工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 的相關問題,使其以健康身心投入工作,提升員工績效和工作滿足」

 

一、各機關應依機關特性、需求等決定設置方式(包括內置、外置 或整合式),並據以擬定各機關之EAP[U1] 。

二、規劃EAP之年度計畫時應注意下列原則:

(一) 全面性:EAP的服務內容應該透過年度計畫讓組織內每一 位主管及員工都瞭解。

 (二) 持續性:EAP的服務不是一個年度之內就完成,應透過各 年度計畫,持續推動深化。

(三) 深入性:年度計畫應針對組織及同仁目前及預判可能發生的問題,研擬並推動各項有效、針對性的作為,深入地協助解決。

 三、EAP最終目的為發現...

【評論主題】26 下列何者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推動之方案,其主要目的在於「發現並協助員工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的相關問題,使其以健康身心投入工作,提升員工績效和工作滿足」? (A)標準作業程序方案(SOP) (B

【評論內容】

員工協助方案(EAP)

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推動之方案,其主要目的在於「發現並協助員工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 的相關問題,使其以健康身心投入工作,提升員工績效和工作滿足」

 

一、各機關應依機關特性、需求等決定設置方式(包括內置、外置 或整合式),並據以擬定各機關之EAP[U1] 。

二、規劃EAP之年度計畫時應注意下列原則:

(一) 全面性:EAP的服務內容應該透過年度計畫讓組織內每一 位主管及員工都瞭解。

 (二) 持續性:EAP的服務不是一個年度之內就完成,應透過各 年度計畫,持續推動深化。

(三) 深入性:年度計畫應針對組織及同仁目前及預判可能發生的問題,研擬並推動各項有效、針對性的作為,深入地協助解決。

 三、EAP最終目的為發現...

【評論主題】30 根據預算法對追加預算和特別預算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各機關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 (B)行政院得因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提出特別預算 (C)追

【評論內容】

第 22 條

特別預算之收支,應於執行期滿後,依本法之規定編造其決算;其跨越兩個年度以上者,並應由主管機關依會計法所定程序,分年編送年度會計報告。

【評論主題】26 下列何者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推動之方案,其主要目的在於「發現並協助員工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的相關問題,使其以健康身心投入工作,提升員工績效和工作滿足」? (A)標準作業程序方案(SOP) (B

【評論內容】

員工協助方案(EAP)

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推動之方案,其主要目的在於「發現並協助員工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 的相關問題,使其以健康身心投入工作,提升員工績效和工作滿足」

 

一、各機關應依機關特性、需求等決定設置方式(包括內置、外置 或整合式),並據以擬定各機關之EAP[U1] 。

二、規劃EAP之年度計畫時應注意下列原則:

(一) 全面性:EAP的服務內容應該透過年度計畫讓組織內每一 位主管及員工都瞭解。

 (二) 持續性:EAP的服務不是一個年度之內就完成,應透過各 年度計畫,持續推動深化。

(三) 深入性:年度計畫應針對組織及同仁目前及預判可能發生的問題,研擬並推動各項有效、針對性的作為,深入地協助解決。

 三、EAP最終目的為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