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俊宇】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7 有關「保安處分」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強制工作處分如有延長之必要,法院得許可延長之,但其延長之期間不得逾 1 年 6 月,並以一次為限 (B)為了避免過度侵害人權,強制工作之處分於執行後,

【評論內容】

B     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 28 條保安處分定有期間者,在期間未終了前,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報請指揮執行法院之檢察官聲請免其處分之執行;認有延長之必要時,得報請指揮執行法院之檢察官,聲請延長其處分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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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42 下列何者無法成為竊盜罪的客體?(A)電磁紀錄 (B)不具經濟交易價值的舊照片 (C)電能 (D)鄰居水塔中所存放的水

【評論內容】A 竊盜罪的本質要符合「一消一長」,白話說就是偷走就沒了電磁紀錄可以無限複製,就算是刪.....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種不屬刑法第 302 條私行拘禁罪之行為客體?(A) 6 歲可健走之幼童 (B)患有精神疾病之人(C)睡眠中之成年人 (D)甫出生之嬰兒

【評論內容】

本罪行為客體是具備行動意思與行動能力之人另外,本罪客體之自然人不以受害時為清醒為必要,只要該行為客體具有活動的可能性即為已足。

AB均為具備行動能力之人

C,被害客體仍有潛在的自由,故可成立本罪。(亦有認為未清醒之前都是成立未遂

D小嬰兒沒有活動能力,才剛出生連爬都不會,沒有辦法想像他的自由能被外在限制,非為本罪客體

【評論主題】44 甲參加公司尾牙聚餐,小酌酒類,散席後,於駕駛車輛返家途中,遇警實施酒測,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35 毫克,惟甲主張測試其平衡、反應等能力,經測均為正常。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

【評論內容】實務上認為本罪是抽象危險犯,並不以發生具體危險為必要,並未言及所預定之危險行為有何可舉證無發生危險可能而不成罪之餘地(105台非213)把酒精濃度當客觀處罰條件就好

【評論主題】20 下列法定刑,何者為最輕?(A)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10 萬元以下罰金 (B)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C) 6 月以上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5 萬元以下罰金 (D) 6 月以上 3 年以

【評論內容】

回樓上刑法35條第3項,刑之重輕,以最重刑為準順序應該是先把C、D排除後再選A、B而A有選科所以更輕

【評論主題】8 臺北市政府查獲某批市售食品,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判定有輻射安全之虞,則應由何機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命業者進行回收或改正? (A)由臺北市政府作成處分 (B)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作成處分 (C)由

【評論內容】(一)復貴處108年2月26日院臺消保字第1080166995號函。(二)按天然放射性物質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商品含天然放射性物質且有影響公眾安全之虞者,主管機關得命該商品之製造者、經銷者、販賣者或持有者自主管理、回收、改善、廢棄或為其他處理。」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36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經第33條之調查,認為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或確有損害之虞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必要時並得命企業經營者立即停止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加工、輸入、經銷或服務之提供,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第38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亦得為前5條規定...

【評論主題】49 關於刑法第 283 條群毆助勢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本罪之行為人包括下手實施傷害之人 (B)本罪之行為人包括在場助勢之人 (C)本罪之適用以「致人於死或重傷」為必要 (D)本罪屬抽象危險

【評論內容】

本條修法理由三、本罪系處罰單純在場助勢者,若其下手實行傷害行為,本應依其主觀犯意及行為結果論罪。

【評論主題】50 餐廳老闆甲看見乞丐乙因飢餓而昏倒於餐廳門口,因有礙觀瞻,於是拿了大紙箱將乙覆蓋住,使乙不易被人發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行為屬遺棄行為 (B)乙並非無自救力之人 (C)甲對乙有社會連帶

【評論內容】

縱未變更處所而僅將原處所與外界之溝通管道予以遮斷,致該無自救能力之人無從獲得其他外來保護或救助之行為,仍屬積極棄置之遺棄行為我國並未如同德國課予一般人對無自救力之人的救治義務,因此路過並不會構成遺棄罪。但本題老闆將乞丐蓋住之行為,已經是一個積極遺棄行為。

【評論主題】42 下列何者無法成為竊盜罪的客體?(A)電磁紀錄 (B)不具經濟交易價值的舊照片 (C)電能 (D)鄰居水塔中所存放的水

【評論內容】

A 竊盜罪的本質要符合「一消一長」,白話說就是偷走就沒了電磁紀錄可以無限複製,就算是刪掉也頂多是破壞電磁紀錄罪B 竊盜罪客體並不以有經濟價值為限,重點在破壞持有而建立自己支配

【評論主題】44 甲參加公司尾牙聚餐,小酌酒類,散席後,於駕駛車輛返家途中,遇警實施酒測,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35 毫克,惟甲主張測試其平衡、反應等能力,經測均為正常。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

【評論內容】實務上認為本罪是抽象危險犯,並不以發生具體危險為必要,並未言及所預定之危險行為有何可舉證無發生危險可能而不成罪之餘地(105台非213)把酒精濃度當客觀處罰條件就好

【評論主題】20 下列法定刑,何者為最輕?(A)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10 萬元以下罰金 (B)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C) 6 月以上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5 萬元以下罰金 (D) 6 月以上 3 年以

【評論內容】

回樓上刑法35條第3項,刑之重輕,以最重刑為準順序應該是先把C、D排除後再選A、B而A有選科所以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