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政府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規定地價後,原則上每5年重新規定地價1次,必要時,得延長之
(B)主管機關依調查之地價資料,採宗地估價方式,逐筆查計地價,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
(C)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D)編造總歸戶冊時,應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之土地,為歸戶之範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3793
統計:A(12),B(16),C(24),D(207),E(0)
用户評論
【小法(已上榜)】評論
已修法平均地權條例 第 14 條 規定地價後,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重新規定地價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