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關於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普通侵占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單純之權利不得為侵占客體
(B)行為之態樣雖各有不同,但不一定須具不法所有之意思
(C)僅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D)以侵占非自己持有之他人之物為要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44079
統計:A(135),B(33),C(33),D(10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侵害財產法益之罪

用户評論

【用戶】tou0625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D)以侵占自己持有之他人之物為要件

【用戶】Rodman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權利不得為侵占客體

【用戶】Summerbaby H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是什麼意思,還是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