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3.關於刑法第三百二十條,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將已竊得之物遺棄,不構成既遂
(B)竊佔罪為即成犯
(C)竊佔者若為他人不動產,尚頇辦理登記,犯罪行為才完成
(D)竊佔是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5221
統計:A(2),B(65),C(4),D(35),E(0)

用户評論

】評論

第 320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Sophia】評論

D: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

2014505(考完試放假】評論

跟第三題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