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3.甲男與乙女均已成年,正處於熱戀狀態,雙方互許終身,但遭雙方家長堅決反對結婚,於是由甲提議服毒自殺共赴黃泉;某日,甲乙二人分別喝下農藥自殺,結果甲獲救而乙不幸毒發身亡。試問:依現行刑法規定,甲之行為成立何罪?
(A)刑法第 271條第 1 項殺人既遂罪之教唆犯,得免除其刑
(B)刑法第 275條第 3 項加工自殺罪之未遂犯,得免除其刑
(C)刑法第 275條第 4 項加工自殺罪,得免除其刑
(D)不成立犯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8235
統計:A(18),B(12),C(70),D(19),E(0)

用户評論

拍咪呀】評論

刑法第 275 條 (加工自殺罪)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謀為同死而犯者,得免除其刑。

spotspot】評論

加工自殺罪成立要件的重要關鍵是:加害人是否取得被害人的允諾,協助其自殺行為。若加害人可證明其加害行為係取得被害人之允諾而為,有可能被檢察官以加工自殺罪提起公訴;反之,則可能被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