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A 公司係國外影片事業,在臺灣有分支機構之電影業,已知 104 年度在中華民國境內總收入為 2,000 萬元,其課稅所得額及應納稅額為何?
(A) 1,100 萬元、220 萬元
(B) 1,100 萬元、187 萬元
(C) 900 萬元、180 萬元
(D) 900 萬元、153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ckvhome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應以其二分之一為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支機構者,出租影片之成本,得按片租收入百分之四十五計列。(參考所得稅法第26條)營利事業所得稅起徵額及稅率如下:   一、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在十二萬元以下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二、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十二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百分之二十。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十二萬元部分之半數。   三、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十二萬元未逾五十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按下列規定稅率課徵,不適用前款規定。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營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