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超牛逼】評論
鐵路運送規則18條旅客未經鐵路機構同意,無票或持用失效車票乘車者,應補收票價或票價差額,無正當理由者,並得加收已乘區間票價或票價差額之百分之五十。無法認定起程站者,按列車始發站計收;列車、車廂種類不明者,按最高等級之列車或車廂種類計收票價。
【d0108880】評論
鐵路運送規則第18條第一項:旅客未經鐵路...
【洛洛】評論
依據「鐵路運送規則」第18條第1項:旅客未經鐵路機構同意,無票或持用失效車票乘車者,應補收票價或票價差額,無正當理由者,並得加收已乘區間票價或票價差額之百分之五十。無法認定起程站者,按列車始發站計收;列車、車廂種類不明者,按最高等級之列車或車廂種類計收票價。故本題答案為B。
【尤妮絲】評論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旅客運送契約-第23條補票時如旅客無法證明起程站時,自該次列車之始發站起算,二列以上之列車.....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