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依據《警察勤務條例》第 4 條規定,下列何者為該條文所區分之警察勤務機構?
(A)執行機構
(B)專業機構
(C)專屬機構
(D)專案機構
(E)基本單位
參考答案
答案:A,E
難度:簡單0.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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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gogor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警察勤務條例第4條警察勤務機構,區分為基本單位、執行機構及規劃監督機構。並沒有專業機構、專屬機構、專案機構
【用戶】gog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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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警察勤務條例第4條警察勤務機構,區分為基本單位、執行機構及規劃監督機構。並沒有專業機構、專屬機構、專案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