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勒】評論
警察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警職法所規定之警察均為狹義上,實定法,形式上,組織法上所稱之警察,係指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中規定之警察機關以及地方政府組織條例中所規範之警察局,白話點就是穿著紫灰色制服跟便衣刑警
【別柏賢(被開販售請告知)】評論
(A)屬實質意義警察(廣義警察),凡是基於維護社會安寧秩序或公共利益之目的, 對人民以命令或強制,並限制其自由之作用,均為警察(B)正確(C)如A解說,為廣義警察(D)警察性質分為實質(廣義)警察與形式(狹義)警察兩種 作用法是法律性質,而不是警察性質
【2014505(考完試放假】評論
(D)警察職權行使法上所稱之警察,係指「作用法」上的警察 (D)警察職權行使法上所稱之警察,係指「作用法」上的警察 狹義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37939493&dostatus=&noslave=1&exp=420#ixzz5HMj4eCqY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37939493&dostatus=&noslave=1&exp=420#ixzz5HMj4eCqY
【岩田光夫】評論
(D)作用法上的警察<=相反=組織法上的警察一個是功能上的,一個是編制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