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關於公文期望及目的語之使用,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對下級機關用「希查照」
(B)對平行機關用「請查照」
(C)對下級機關用「惠允見復」
(D)對上級機關或首長用「請鑒核」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6659
統計:A(825),B(243),C(3020),D(126),E(0)

用户評論

Claire SUCCES】評論

請 查照、請 查照辦理、請 查核辦理、請 查照見復、請 查照辦理見復、請 同意見復、請 惠允見復、請 查照轉告、請 查照備案、請 查照見復、復請 查照      (對平行機關用之)。

林志偉】評論

「為使各機關處理公文有一致遵循標準,自104年3月25日起有關公文之期望、目的及稱謂用語,均無須挪抬(空格)書寫」,請查照。註解:來文所述重點指於公文書寫時不必再留空格,僅應遵守主旨不分段、說明視需要分段並搭配應有之標點符號書寫。~範例~1、敦聘貴校OOO教授擔任OOO研習活動講師,請查照。2、擬申請鈞部OOO計畫,計畫書詳如附件,請鑒核。依此類推,公文秉持「簡淺明確」之原則書寫,無須挪抬(留空格)。

100%】評論

對平行機關用「惠允見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