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外國人在我國居留期間內,因依親對象死亡致居留原因消失者,內政部移民署應如何處置?
(A)限10日內出國
(B)准予繼續居留
(C)強制驅逐出國
(D)准予重新申請居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TheFro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1條第4項但書移民署對於外國人於居留期間內,居留原因消失者,廢止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居留證。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准予繼續居留:一、因依親對象死亡。二、外國人為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其本人遭受配偶身體或精神虐待,經法院核發保護令。三、外國人於離婚後取得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監護權。四、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五、因居留許可被廢止而遭強制出國,對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造成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之虞。六、外國人與本國雇主發生勞資爭議,正在進行爭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