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妮】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明定:「跨國(境)婚姻...
【像我們這種要考試的ho寫考】評論
釋字第802號 解釋文: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58 條第 2 項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與憲法第 15 條保障人民工作權、第 22 條契約自由及第 7 條平等權之意旨尚無違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76 條第 2 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二、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而要求或期約報酬。」與憲法第 15 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FlowerNNN】評論
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這件事->涉及的...
【Hsin-Hua Kao】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58 條第 2項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與憲法第 15 條保障人民工作權、第 22 條契約自由及第 7 條平等權之意旨尚無違背。(J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