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規定,接受基地如位於實施都市更新區,其可移入之容積,最高不得超過接受基地基準容積多少為限?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四十
(C)百分之四十五
(D)百分之五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1413
統計:A(32),B(225),C(30),D(2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容積率

用户評論

邱懷平】評論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八條:第八條 接受基地之可移入容積,以不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面臨永久性空地或其他都市計畫指定地區範圍內之接受基地,其可移入容積得酌予增加。但不得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