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懷平】評論
土地法114條:依不定期限租用更地之契約,僅得於有列情形之一時終止之一、承租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時二、承租人放棄其耕作權時三、出租人收回自耕時四、耕地依法變更其使用時五、違反民法第432條及第462條第二項之規定時六、違反108條規定七、地租積欠達二年之總額時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土地法第108條承租人縱經出租人承諾,仍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
【祝念祖】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