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立法委員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7503
統計:A(125),B(60),C(6534),D(105),E(0)

用户評論

【用戶】龜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第 64 條立法院立法委員,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一 各省、各直轄市選出者,其人口在三百萬以下者五人,其人口超過三百萬者,每滿一百萬人增選一人。二 蒙古各盟旗選出者。三 西藏選出者。四 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者。五 僑居國外之國民選出者。六 職業團體選出者。立法委員之選舉及前項第二款至第六款立法委員名額之分配,以法律定之。婦女在第一項各款之名額,以法律定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二、自...

【用戶】Weis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國籍法第20條: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用戶】Kim Kuo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選項b請參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喔~

【用戶】湯姆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選項(A)